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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隔离、撕扯防护服、暴力伤医,检察官告诉你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截止一月底,全国确诊病例已经破万,今日新增病例从最初的个位数变成了现成了如今的四位数,严重疫区的防护物品告急,医护人员短缺,经常加班熬夜连轴转。

尽管如此,他们有时还面临着意外风险。据媒体采访的一些医护人员称,有些感染的患者,明知生病也不好好带口罩,还对护士喷气,甚至直接撕开面罩,朝医护人员吐口水。

部分患者在诊断过程中,被院方告知需要留院观察后,却在没有告知医生的情况下,直接从医院逃走了。

检察官提示

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确认该患者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其向医务人员吐口水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疫情当前,人人自危,恐慌情绪一定程度确实存在,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身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防疫抗疫没有法外之地,不法分子在疫情面前更应当自觉收敛,切勿触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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