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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冀沪两地基层检察院携手视频办案,不起诉决定如期宣布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教训,改过自新……”近日,疫情防控期间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布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如期进行,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受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委托对未成年人章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双方全程参与并联合开展训诫教育。

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当面宣告不起诉决定书。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训诫。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这次的教训,珍惜司法机关鉴于你是未成年人而对你所作的从宽处理。在今后,有意识地增强法治观念,遇事三思而后行。你还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你应当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为人行事,勤学习、慎交友。你热爱滑板运动,检察官们表示支持,相信通过你的努力,会实现参加奥运会的梦想的。”检察官叮嘱小章:“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要随意外出走动,按规定按时汇报行程,如果有身体不适,应该立即告知父母,并向帮教老师及检察官汇报。”

2019年10月,只有16岁的小章到沪游玩,案发当天,他和同案犯王某(成年人,另案处理)在外玩到凌晨,只因两人打不到车,临时起意偷走了被害人停放在地铁口一辆价值30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小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在母亲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退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考虑到小章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在批捕阶段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经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小章在年前回到了原籍河北保定市过年。2020年2月5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小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开展帮教考察3个月。

然而,此时正值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综合考虑当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办案中应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这时候小章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宜到上海参加不起诉宣布会。

根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为保证司法化宣告的严肃性,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鉴于小章户籍所在地为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与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商请,双方共同决定开展不起诉决定异地宣布会并共同开展训诫教育。经过紧锣密鼓的沟通协商以及前期的准备工作,不起诉宣布于2月6日下午如期开展,上海市虹口区和保定市莲池区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小章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

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是检察人员应有的使命担当。检察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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