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君佳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月16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保定检察事业跨越提升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为统揽,以“检察产品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职责,根植法治信仰,展现正义力量,保定检察工作在奋进中翻开新篇章。
持续精准施策发力,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开展“5+7”专项检察监督和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36件191人,起诉179件290人。连续五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充分运用派驻及巡回检察室等“五大服务平台”,与1200余家企业进行检企对接,对长城汽车、安国中药都等150余家企业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头版予以宣传报道。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精心护航民企发展。制定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导意见》,细化实化10类措施30项机制105条细则,批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136件154人,起诉126件135人。认真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要求,高新区院对涉案企业负责人罗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使企业16条生产线恢复生产并签订400余万元新供货合同,获评“全国精品案件”。紧扣深挖根治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扎实推进“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涉黑案件全部由检察长办理并出庭公诉,共批捕197件453人,起诉94件495人,追捕、追诉54人,提起抗诉3件17人,依法公诉了昝某某34人涉黑案、冯某27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丁氏家族”“田氏家族”涉黑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市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筑牢首都“护城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4700件6259人,起诉7912件10789人。成功办理“涞源反杀案”,激活了刑法关于公民“无限防卫权”的“休眠条款”,入选“2019年十大刑事案件”,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切实履行主导责任,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8%。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共受理58件67人,起诉50件65人。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4件91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726人。全面推开对监狱巡回检察,纠正“减假暂”不当350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394人,圆满完成对117名服刑人员的特赦监督。高碑店市院办理的某公安局妨碍律师会见权监督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共提请、提出抗诉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97件,支持起诉80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1件。全力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做实行政检察。立足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定职能,补强短板、破解难题,行政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6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7件。坚守公益保护使命,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共立案1404件,诉前程序结案122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993件,提起诉讼3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霍某侵害凉山救火英烈名誉、荣誉公益诉讼案,入选2019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易县院办理的李某污染环境案,判决赔付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860万余元,创全省同类案件之最。积极借助“外脑”,聘请20名专家成立公益诉讼案件咨询委员会,3项成果被最高检论文集收录。市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作公益诉讼专题报告,并在全国首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做精做优做实做细检察产品。市检察院将2019年确定为“检察产品质量年”,制定印发《实施意见》,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四大检察”,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精心培育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事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羁押必要性审查等15项产品得到最高检肯定,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24项产品得到省检察院肯定。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作用凸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市28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监督端口前移,检警无缝衔接,实现由附带化监督向全覆盖监督、被动化引导向主动化指导、书面监督向信息化监督转变。共召开联席会议164次,提前介入268件,提出侦查意见542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37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实现了监督效果最大化,在地级市中率先实现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全覆盖,《法制日报》头版予以刊载。“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全国领先。积极适应“四大检察”发展需要,将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升级拓展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等平台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认证。今年以来,共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6507件,通过智能筛查、大数据分析,梳理监督线索154件,发出检察建议136件,确保行政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深化。狠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市114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5万余名中小学师生接受法治教育。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团市委成立保定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共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327件500人,不批捕128人;起诉393件709人,不起诉60人。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阜平县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护航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得到最高检肯定。
更加注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青年检察干警成长工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学新法 用新法”知识竞赛、青年干警演说大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48期3539人次。更加注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市、县两级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重组,实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市检察院分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奠定了基础。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等制度。探索试用“检察量刑建议智能评估”等辅助办案系统。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市检察院机关选拔任用4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完成30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检察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对12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工作,共评查案件4810件。更加注重构建检察公共关系。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系统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精心打造保定检察新媒体品牌,法制日报社全省首个“联系点”在市检察院设立。“两微一端”稳居最高检正义网全国总榜前六名,四次冲榜全国第一,获评“全国检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全国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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