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法院四项举措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发肺炎疫情以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法院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机制、深入开展排查、深化防疫宣传,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把手”坚持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深入院机关、挂点乡镇和社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值守,每天安排3班6人次在小区门口定点值守,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完善防控机制,全面清理排查。及时制定《金溪县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贯彻执行。畅通信息传达和上报渠道,对返岗干警在春节期间的外出轨迹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登记和上报,全面排查全体干警及家属的出行和健康情况,有与湖北、武汉接触人员自行居家观察14天,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等事件发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到岗到人,值班工作人员实行疫情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为每位干警发放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护用品,坚持每日对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室、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充分保障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合理安排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制发《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通知》,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发布服务公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减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法官提前通知延期开庭当事人及代理人,耐心细致解释,做好思想稳控。通过网上立案、电话咨询、微信调解等线上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四是加强防疫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行为,为有效防控疫情贡献司法力量。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讯息,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求法院干警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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