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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律师协会发出倡议书 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宣传疫情防控法规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宣传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向各地、州、市律师协会,新疆律协直属分会,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发出了《倡议书》。

《倡议书》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新疆全区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牵动人心,新疆律师协会无时无刻不牵挂全体会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区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关心关爱律师,全面掌握律师进出疆情况,对从疆外返回的律师及其家属,积极协调协助,做好居家观察,避免外出。假期结束后,在会见当事人、被告人时,要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于在办公室或者家里通过网络就能解决的问题,尽量减少外出。各地律协、各律师事务所尽量不安排群体性活动,如遇重大事项要立即上报,新疆律协将和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解决、共筑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用行动珍爱生命。”《倡议书》提出,值此特殊时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必不可少。在疫情处置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出门请正确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要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清洁、勤消毒、勤洗手、勤通风。若发现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身边人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倡议书》呼吁,广大律师要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用行动履行责任担当。各地律师协会要贯彻落实新疆司法厅党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三项要求”,坚持“零报告”制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宣传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任何疫情信息都要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炒作、转发,不恶意评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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