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春节抢购车票擦亮眼!这些诈骗伎俩一定要知道

时间:2020-02-11 作者:来源:

春运到来,旅客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取火车票。

春节临近,回家的车票买到了吗?

一年一度的春运抢票大战,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了你的钱包,利用大家“求票心急”的心理,在各大车站“加班加点”,设下各种圈套,打着“代购火车票”的幌子诈骗钱财。如何提防受骗,做到慧眼辨真伪?记者13日获悉,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通过已有的判决案例,梳理归纳了常见的几种代购车票骗局。

法官提醒广大游子,回家心切,但也要注意防盗防骗,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要轻信“老乡”“熟人”内部票,以防上当受骗。

骗术一:谎称有熟人可买到内部票但要先付押金

“买不到票吗?别着急,我有熟人可以买到内部票,但是你要先付押金。”归家心切的小张在广州市某客运站因买不到车票而万分苦恼。正在此时,李某出现了,李某称,他有熟人可买到内部票,但要先付押金。

李某的出现让焦急的小张找到希望,小张马上支付了2200元给李某。之后,李某不见踪迹,等到小张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骗,后悔不已。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李某以有熟人可以买内部票、谎称长途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改签线路等借口,共骗得多人款项7000余元。

骗术二:谎称购票地址已搬迁可通过朋友帮在新地址买票

“客运站早就搬走啦,现在已经买不到票了,倒是新站那边我有认识的朋友能帮你弄到票,再不快点就没有啦!”小王正要前往广州市某客运站买票回家,由于人生路不熟,小王一时找不到方向。焦急之际,赵某和冯某出现了,并告诉小王,客运站早已搬走买不到票,他们能在新站通过朋友帮忙买票。小王一听,连忙向赵某支付了2200元,随后才发现被骗。2019年3月,赵某和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赵某和冯某以类似手法,骗得多人共10000元。

骗术三:冒充“老乡”名义先交押金帮办免检证

“老乡,别着急,我们能帮你弄到票!”康某和三名同乡在广州市某客运站附近溜达,趁机物色“猎物”。遇到了拖着行李神色焦虑的小刘。康某一看有戏,马上拉上同伴一起上前帮小刘搬拿行李,顺便问起小刘要去哪儿,一问之下“意外”得知竟是“老乡”。在“老乡”一番“嘘寒问暖”之下,小刘的警戒心也慢慢放低,康某告诉小刘可以帮忙为其弄到车票,但是怕路上有民警检查,需要先交2000元押金办理免检证。小刘信以为真,毫不犹疑就给康某转了账。经查,康某与几名老乡以类似手法,共诈骗获得款项7000元。

骗术四:谎称乘坐路线发生交通事故交押金可以帮改签

“你要乘坐的路线刚出了交通事故全线瘫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新通车,交2000元押金,我帮你改签线路!”陈某与同伴在广州市某客运站碰到正焦急前往乘车的小卫,在套出小卫的目的地后,陈某告诉小卫,其要乘坐的路线刚刚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全线瘫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新通车,需要改签线路的话只需提前支付2000元押金即可。归家心切的小卫立马答应了陈某的要求,哪知不一会儿发现陈某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经查,陈某等人以相同理由,共骗取多人款项1万余元。

据悉,荔湾区法院对上述多起案件审理后,先后以诈骗罪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何为诈骗罪?

诈骗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荔湾区法院刑庭法官李国文指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区别于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等其他犯罪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从形式上来看,欺诈行为有两种:一是虚构事实。虚构事实,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自愿”交出财物,这种虚构的事实,可以是全部虚构,也可以是部分虚构;二是隐瞒真相。隐瞒真相,是指故意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一事实,达到哄骗被害人的目的。无论哪种形式,欺诈行为的本质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自愿”交付财物给行为人,这种“自愿”实际上是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而上当受骗所致,并非被害人真实的“意愿”。在诈骗案件中,为达到顺利让被害人上当受骗的目的,行为人通常会互相纠合,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进行团伙作案,让被害人防不胜防。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各共同犯罪人已构成了共同犯罪,均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建议:慎防主动搭话、过度热情的所谓“老乡”

临近春节,需要购买汽车票、火车票等回乡、出行的市民群众骤增,春运前后是诈骗分子“出没”高发期,汽车站、火车站周边是很多犯罪分子活动的主要场所,前往车站现场购票的“老乡”是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

李国文指出,在多例案件中,被告人及同案人或三个一群,或五个一伙,终日游荡在各大车站附近寻找“猎物”,当看到被害人年纪较大或单身一人,觉得有机可乘,便假扮是“老乡”,编造“票已售光”“火车因故不能开了”“车站有熟人可以帮忙购票”等借口,有的扮演可以帮忙买票的人,有的扮演需要一起购票的乘客,让被害人对其编造的事实深信不疑,最终“自愿”交付财物,当骗子卷款而去时,才反应过来,后悔不迭。

为此,面对趁机骗财的骗子把戏,首先,我们要擦亮眼睛,切勿轻易相信陌生人,要慎防那些主动搭话、过度热情的所谓“老乡”,一定要到售票柜台或是到正规网站购买车票。其次,不要将财物、手机等交给陌生人保管,要将财物放到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做到包不离手。最后,一旦发现被骗,马上报警求助,将大大增加找回财物的机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