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雁南监狱草菅人命,黑心狱警蓄意谋害
原衡阳雁南监狱一监区服刑人员王清海,殁年56岁,生前于2017年7月因诈骗罪获刑12年入狱。死者服刑期间,积极改造,2019年7月突然和家里失去联系(以前每月都和家里人联系2、3次),12月8日在衡阳市中心医院不治死亡。短短几个月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为什么说“走”就走了呢?死者生前身体健康,从来没有什么心病、肺病、肾病等,连感冒都很少有,入狱时也经过严格体检,没发现什么病痛啊?家属联想起2019年9月里发生的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一切豁然开朗。2019年9月底,狱警多次打电话给死者弟弟和妹夫,说死者服刑期间向外面借了4万块钱,要家属归还,不还就要加刑,家属没予理会。狱警贼心不死,又到祁东县城要和死者父亲面谈,问死者有没有家产,死者父亲说他没有,并拒绝见面。第二天祁东县法院给死者父亲送来了一份恢复执行决定书,说王清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狱警电告其弟,说有人帮王清海还了4万块钱,要求家属到监狱做笔录并签字,证明一下。这一切究竟是巧合还是有什么阴谋呢?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诈骗,服刑人员怎么可能向外面借钱呢?这不是天方夜谭吗?联想到王清海入狱后,多次用手机向家里要钱,就不难理解了。第一次要7千,说是可以换个轻松的工作;第二次是3千,说是要请狱外医生治牙疼;第三次是4千,说是可以减刑;第四次是2万,说是可以假释到外面去找钱。这些都有收款人的姓名和银行账号为凭。监狱里面戒备森严,服刑人员一举一动都被严密监控,试问手机哪来?收款账号是谁提供的?钱又哪去了?是监狱管理松散,还是有人知情不报,甚至提供方便?毫无疑问,这是狱警在向犯人索贿。 这次4万块事件泄露以后,王清海厄运就降临了。狱警诈骗钱财不成,将满腔怨恨发泄到王清海身上,说他再次犯罪,以向外面骗钱的名义,将其隔离审查,后来又发公函到死者父亲单位,说是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隔离,前后自相矛盾,漏洞百出。在隔离期间,肆意报复惩罚,没有同监犯人见证,没有家人知晓,王清海这头待宰的羔羊任凭狱警虐待、折磨、摧残,日日夜夜在诚惶诚恐的绝望中煎熬,精神彻底崩溃,导致卧床不起。狱警刻意隐瞒,没有送医治疗,更谈不上护理,形成了严重的压疮,后续治疗不及时,继而发生严重感染,形成休克性脓毒血症致多器官衰竭不治而亡(衡阳市中心医院诊断左上肢可见15×16cm瘀斑,双下肢散在青紫斑,臀部有直径6cm的溃疡糜烂),这是王清海致死的根本原因!市中心医院最后诊断结论显而易见。王清海作为服刑人员,怎么能向外面借钱呢?而且金额巨大!这一切离不开狱警这个内应,狱警是同案人、是主犯。加上他以前向王清海多次索贿,向王清海家人诈骗等都是严重的犯法行为,事情一旦败露,将面临法律严惩。黑心狱警为防止王清海这个知情人泄露他们的罪迹,才将其隔离审查,杀人灭口。 王清海久病卧床,监狱视犯人生命如草芥,不予治疗,连起码的人道主义都没有。直到11月28日病情危重了,才送到监狱医院,监狱医院压根就没有给王清海认真治过病。最后实在不行了,才转到衡阳市中心医院,医师根据病情,建议留院观察,要求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狱警却以患者身份特殊为由,全然不顾犯人病情危重,硬要转回监狱医院,谁都知道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技术要比监狱医院好得多,狱警为什么坚决不同意让王清海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呢?难道犯人就不能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病吗?难道得了重病不到条件好的医院治疗,硬要到条件差的医院去更好吗?为什么硬要把他转回监狱医院?居心何在?王清海治病几天来回转移7次,这哪里是治病,分明是在作践王清海的生命!是黑心狱警心怀叵测,存心要让他的病一步步恶化而死,达到杀人灭口的罪恶目的。11月30日在市中心医院治疗后,医师告知相关风险,如有不适,随即到中心医院治疗,可是狱警12月1日-3日连续三天不送王清海到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这又是为何?直到王清海病入膏育,才送到市中心医院住院。12月6日,犯人已无意识,不能说话时,监狱才通知家属到场。市中心医院无力回天,抢救无效,12月8日凌晨,因多器官衰竭死亡。 犯人死后,死者父亲要求复印监狱医院的病历资料,遭到无理拒绝,监狱医院的病历资料难道是国家机密吗?更甚的是,四五个狱警把桌子拍得震响,围攻威胁死者父亲。监狱医院的病历资料不准复印,说明它见不得光,掩盖了狱警蓄意谋害,剥夺犯人生命的罪恶目的。死者父亲问为什么在王清海神志不清、不能说话、临死前一天,才通知家属,狱警说是有规定的。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哪有这样的规定?国家不是有保外就医的规定吗?病人快要死了,还保外就医干什么呢? 家属在犯人死后当天要求尸检,可监狱以各种理由拖延,在死者家属多次催促下,直到超过法定有效期5天后才做尸检,过去近4个月才出来一个避重就轻的所谓报告!可天网恢恢、欲盖弥彰,王清海表面上看是病死的,其实是黑心狱警严重违法,蓄意谋害,杀人灭口,非法剥夺犯人生命,罪大恶极!呈请政法部门侦查,依法严惩!雁南监狱管理不善、纵容包庇,听任狱警严重违法乱纪,犯人生病不予救治,延误病情,草菅人命,犯人神志不清、不能讲话时,才通知家属,对犯人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呈请相关部门依法追责!还受害人及其家属以公道!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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