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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些诈骗套路要小心!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公安厅

  临近年底
电信网络诈骗进入多发期
且手法不断翻新
近期
这几种诈骗假疫情之名而行
警察蜀黍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受骗

   1、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营业执照过期”类诈骗

  

近期,我省发生几起冒充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商户升级相关手续,进而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采用短信群发的方式,将诈骗短信发送给各商户负责人。商户负责人按照短信内容操作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后,手机会收到短信验证码,再将验证码输到网址上从而导致银行卡被扣款。
典型案例:1月17日、18日,定州两位市民白某、孟某分别收到“营业执照显示关闭状态,于1月18日前登录cm.bckw.net开通,否则将限制营业及销户”的认证短信通知,登陆短信内的网址链接后银行卡内被盗支10000元和10500元。
警方提醒:遇到类似短信或电话时不要轻信,不能辨别其真假时,要在第一时间先拨打发证机构或政府热线电话咨询求证,或者直接去相关部门咨询;不要轻易将银行卡相关的短信验证码透露。
2、冒名收房租诈骗
典型案例:近日,沧州市民李某收到一条催房租的短信:“您好,我是房东张某,近日我在某地出差,不方便回去,你把上半年的房租打到我的银行卡上吧。”于是给了李某一个银行卡号,李某信以为真,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号转账6600元,然后给房东张某发微信告诉张某已经把房租转过去,然而张某说并没有向李某收房租,李某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收到有关转账的消息一定要和对方电话或者视频确认,以避免财产损失。
3、网络贷款新招数类诈骗
典型案例:保定刘某在某公司上班,1月份因为疫情原因停工停产,急需资金周转,他在浏览某网站时看到“为企业提供无抵押低息贷款”的广告信息,随即点开填写了公司的基本信息,并按照提示微信添加了联系人好友。对方要求刘某缴纳保证金,看是否有偿还能力,刘某在对方提供的账户里转账3200元,但是一直没有拿到贷款,对方又以缴纳预付利息等各种理由向刘某要钱,刘某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警方提醒:受疫情影响,网络贷款诈骗数量激增。一些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创业者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网络贷款平台融资,不法分子通过开发专门的App“高仿”正规借贷平台实施诈骗。贷款人要谨记,正规的贷款平台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牢记这一点就可以避免绝大多数骗局。
4、孩子玩手机游戏买“装备”被诈骗
典型案例:1月20日,市民张某到定州市公安机关报案,称女儿小雨(化名)玩手机游戏被人诈骗10516元。对方通过QQ添加小雨为好友后,带她玩“吃鸡”游戏,小雨同意后,与对方玩得很高兴。对方提出要为她更换游戏皮肤,需要提前支付押金,小雨一口答应。于是,对方教小雨用支付宝转钱给他,说这是使用汽车皮肤的押金。小雨知道妈妈的手机支付宝密码,分四笔转账2516元给对方。因为张某手机支付宝余额不足,对方又教小雨到某借贷平台提取了10000元的额度,小雨通过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又转了8000元给对方。次日早上,张某才发现“某团”借贷平台发来的“贷款成功”信息,追问女儿,才知道被骗。
警方提醒:家长的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密码一定不能告知孩子,在平时支付时也要注意保密;家长的手机或其他与支付行为关联的电子产品务必要注意保管,交由孩子使用的手机建议不要绑定大额银行卡;需要独自交给孩子使用的手机,家长可以尝试使用有关的童锁系统,对关键软件进行密码锁定。
5、“高薪远程兼职”“刷单”类诈骗
典型案例:1月9日,井陉县居民苏某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发兼职刷单的信息。经下载应用、垫付资金等流程后,苏某逐渐放松了警惕,在转入1.5万余元后,本金和佣金均不能返还,苏某才意识到被骗。
警方提醒:刷单本身即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涉及提前“交纳定金”、“轻松日赚上百”、“要求先垫付资金”等网络信息应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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