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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公安厅

  2020年,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进步,顺利通过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规定》,完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法制度,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问题,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厅长办公会专题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7次,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会前学法2750余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13期,培训2100余人;举办5期“政治轮训班”,培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厅属警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2246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切实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把《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等学习宣传贯彻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各项公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等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修订《中共四川省公安厅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四川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扎实推动依法决策。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开展专项评估,及时修改完善。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整治突出问题。先后三次组织开展执法场所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查找整改执法场所使用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余个。开展执法协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办案协作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跨区域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效率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积案攻坚”,共清理行政积案**件。开展执法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整改瑕疵案件**件、不合格案件**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件。二是规范执法办案。贯彻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三项制度”在公安机关落地落实。全面落实接警受案全程记录、现场执法全程记录、场所管理全程记录、讯问询问全程记录等“六个全程记录”,新配备执法记录仪9100余套、录音录像设备5600余套、执法监控设施4300余套。严格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案件统一审核规定》,改革完善法制员制度,新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400余名,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三是强化执法公开。研发应用行政处罚公开系统,统一在互联网公开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结果和刑事案件进程,接受刑事案件进程查询48.72万次,除特殊敏感案件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率达100%。采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公开执法信息,打造更加务实高效的阳光警务。四是畅通衔接渠道。修订《四川省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将“接受、处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纳入市县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建立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共制定“两法衔接”制度规范71件,受理行政机关移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件,立案**件,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件。

  三、着力构建完备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推动公安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提请省政府制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四川省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二是完善执法制度。制定修订《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厅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等制度规范7件,先后制定、修订执法规范770余件。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启用行政处罚均衡量罚系统,通过“一把尺子”精准量罚,有效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建立归口接待律师“五统一”制度,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是落实清单管理。结合新颁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优化实际,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经清理调整,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共935项,其中行政许可54项、行政处罚747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检查46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

  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先后下发《重大疫情防控安全执法指引》等24个指导意见,引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规范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建立涉疫案件集体研究、提前介入、风险评估、每日报告等“五项制度”,建立执法服务热线,实行疫情防控服务“7×24”工作制,全省公安机关立涉疫刑事案件**件,侦破案件**件,打击**人,查处涉疫行政案件**件,处罚**人。提级审核重大敏感涉疫案件**件,率先把“防聚集”行政拘留案件提级至公安厅把关,涉疫行政案件实现“零败诉”“零炒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意见》,从优化涉企行政管理服务、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等五个方面部署30项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以“六进六边”工作为载体,开展“千名经侦民警进民企”活动,主动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深化公安改革。建成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注册用户148万。制定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次,抽查爆破作业单位**次,抽查保安公司**家;强化新兴行业领域监管,开发建设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平台,将无人机生产销售纳入登记备案管理;会同邮政、交通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三个100%”安全管控措施。四是做实复议应诉。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案件集体合议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合议。贯彻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出台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120余件。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公安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纪要》,建立五项制度深入推进风险预防、矛盾化解工作。2020年,公安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五是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专题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贯彻落实《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办法》,850个派出所进驻专职人民调解员920人、兼职调解员2112人。建立信访接待场所210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行动,排查矛盾纠纷**件,化解**件,化解率98.65%。

  2021年,公安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切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四川省公安厅

                     2021年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88/2021/2/23/28f0b1f816794ff88002894b6881d0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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