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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校园也是“战场”!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
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
逐渐趋于隐蔽
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
也在发生改变

  

  不良“校园贷”,它的小名叫“套路贷”,真名叫“高利贷”,常常以“无抵押贷款”“身份证贷款”“学生证贷款”“学生贷”“小额贷”“创业贷”“美容贷”等伪装面具出没在校园周边……我们需要擦亮眼睛,识别它们、防范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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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良贷”
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2016年11月,福建漳州大二学生因参与不良校园网贷欠下百万债务跑路。

  ■ “高利贷”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校园贷分期,给人造成“低息”假象,但往往通过加平台服务费、缴纳滞纳金等方式发展成为非法高利贷。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 “多头贷”
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直接导致的还款压力问题。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在诺诺镑客、名校贷等10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后因过度借贷导致跳楼身亡。

  ■ “传销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2017年2月,吉林破获涉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其实判断是不是传销,就三个标准: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让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案例中涉案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作案人,多数学生是在并不知情和利益驱使下被不法分子利用。

  ■ “刷单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南京陈同学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购手机,不料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

  ■ “裸条贷”
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裸条贷”往往给借贷者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致使借贷人不堪其扰而采取极端做法。
典型案例:2017年4月11日,福建厦门大二学生因卷入“裸条”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骚扰,选择烧炭自杀。

  ■ “培训贷”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 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典型案例: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以 “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即分期”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看似纯洁平静的校园里竟有这么多陷阱,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
学生该如何防止卷入“校园贷”的深渊?
1.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2.要有一个意识,那就是裸贷一般其中会有高利贷的陷阱,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3.保护好个人信息,对一切要求透露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信息)的代办证件的事项要慎重对待。
4.一旦陷入非法“校园贷”第一时间找警察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因此,不要相信借贷不用还的说法,要学习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帮他人刷单,有信用卡的不把信用卡借给他人。


原文链接:http://gat.nmg.gov.cn/information/nmg_gat46/msg22071234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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