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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毅:草原守护人的“快”与“慢”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侯毅(左一)和同事们到一废品收购站就占用农用地情况进行调查

  随着采访不断深入,记者对侯毅的印象越来越清晰:行动有点慢,说话也有点慢,但办起案子来仿佛上满了发条,雷厉风行。他最爱说的话是:“这个案子办得不细,还得再想想!”

  侯毅是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以来,侯毅一直奋战在公益诉讼检察第一线,引领开展了保护大草原、保护野生动物、服务绿色矿山建设和污染防治四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

  “锡林郭勒草原占自治区草原总面积的1/4,是华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能够为锡林郭勒大草原扎紧“绿色防护网”,侯毅感觉很自豪。

  敢啃硬骨头的“土八路”

  侯毅1995年进入太仆寺旗检察院工作,并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他自嘲是“土八路”。为了尽快掌握检察业务,侯毅把学习放在了重要位置。无论工作闲暇还是节假日,法律书籍都是他不可或缺的随身品。正是这种刻苦与好学,使他成为了锡林郭勒地区唯一的自治区民行检察业务专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伊始,自治区检察院组建公益诉讼试点专班,侯毅成了首批人选。“万事开头难。”前没有案例可以借鉴,后没有案件可供办理,侯毅和同事一起想办法、找资料、挖线索,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对接。

  “每天晚上,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一定是侯主任。”太仆寺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和侯毅一起经历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无到有的探索,对于侯毅“总是有办法”非常佩服。

  2016年底,太仆寺旗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当地有160亩国家公益林被非法占用并毁损,但太仆寺旗林业局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监管职责,对突然冒出来的“公益诉讼”不太理解,诉前沟通并不顺畅。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这是太仆寺旗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有同事担心,林业局态度“坚决”,可能影响到庭审效果。侯毅却稳得住阵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庭审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好的宣讲方式。”2017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他从法律规定和公益受损以及监管职责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法院当庭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请求。林业局服判,先后种植了139亩樟子松,其余占地经自治区林业管理部门审批,也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

  有时候,侯毅变成了“候鸟”。他先后两次被借调到自治区检察院参与公益诉讼专班工作,2016年10月至12月和2019年7月至今,他一直在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参与指导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和侯毅同时期到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工作,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诉讼专班干出了自己的名气,白静也见识了侯毅的执着与坚毅:“侯毅遇到问题从不退缩,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总让人信服。”

  拼尽全力守护草原

  “我很幸运,从事民行工作,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可以守护这片大草原。”当然,无论他在哪里工作,都会使出百分之百的劲头。

  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办理的“三男子毒杀4484只百灵鸟案”被中国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评为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这起案件背后也有侯毅的影子。正是他及时介入指导,积极推动开展百灵鸟资源价值及生态价值鉴定,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做好了充分准备。经鉴定,毒杀百灵鸟造成草原生态经济价值损失43.28万元、国家财产损失395.97万元。最终,法院判处王某等3人刑罚,并承担生态经济价值损失等费用440.45万元。

  案结事不了。侯毅在案件办理后,提出了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建议。2019年以来,锡林郭勒盟两级院共办理破坏鸟类资源案件12件,立案破坏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5件,正在追缴和执行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433.41万元,督促12家野生动物养殖户完善养殖许可、健全规章制度。

  办一案带一片、办一个案件出一个经验,是侯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2019年8月以来,侯毅指导办理涉草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件,修复草原生态2434.9亩,督促保护草原植被10万余亩,协助收回在草原上露天采煤企业矿业权出让收益13.57亿元,起草了《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绿色矿山建设的意见》。2020年5月以来,全盟检察机关立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推进52家矿山企业依法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据了解,侯毅推动了自治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几个第一,比如:第一个就电梯安全问题提出公益诉讼;第一个就某旗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监管职责中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启动小学迁建工程……

  曾经不为人知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相关行政机关也从初始的不配合慢慢变为主动移送线索,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盟长多次对这项工作给予肯定。可侯毅没有放缓脚步:“这是我最热爱的工作,我必须拼尽全力。”

  “小地方”走出来的业务专家

  “侯主任对我们要求特别严格,工作中一个逗号的错误,他也会指出来。”太仆寺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王彪一直跟着“侯老师”。

  曾经从事过教学工作的侯毅也“好为人师”。据同事们讲,侯毅修改过的材料,总是工工整整地标明问题,写清相关法律适用意见,甚至具体法条,让人一目了然。“大家一起研讨,思想碰撞出火花,你们有收获,我也有收获。”侯毅说,真正的专家就要懂业务会办案善研究,一样也不能少。

  2018年初,太仆寺旗检察院成立“侯毅工作室”,侯毅也更多地担负起了传帮带的作用。他手把手教大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要求大家在办案的同时做好理论研究工作。“侯毅工作室”编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刊成为锡林郭勒盟两级院的指导刊物,已经编发了14期。“我们太仆寺旗不大,但侯老师却让我们相信,无论在哪里,只要敢于挑战自己,不断学习提升,同样可以成为这一领域有影响的专家。”

  “小地方”也可以走出业务专家。侯毅在办案之余,先后完成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成果6篇28万余字,公开发表5篇。他执笔完成最高检重点理论研究课题《诉讼外行政检察研究》、重点调研课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成效分析与立法设计》、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问题研究》等。他对全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指导把关:2019年7月以来,审查各院备案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68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10份,提出包括案件名称、案件来源、监督起因、事实叙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说理论证、建议内容和诉讼请求等修改意见1023处。2016年,侯毅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2019年,成为最高检选定的30名优秀调研骨干人才之一。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和明与侯毅数次“过招”,他说:“检察机关在服务绿色矿山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中工作到位,侯毅发挥了重要作用。”

  白音华二号矿执行董事郭苏煜则说:“侯检察官小办案大思想,讲政策、讲法律,话不多却有力,我想专家应该就是他这个样儿。”

  (记者沈静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101/t20210128_507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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