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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创新品牌双向守护未成年人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漫画/高岳

  因生活窘迫,家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的16岁少年小汤(化名)和10岁的弟弟共同实施了盗窃。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蕉城区检察院“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发现哥儿俩面临父亲身患重病、母亲离家出走的生活窘境,便运用社会救助、司法帮扶等综合措施,有效改善和保障了哥儿俩的学习、生活、监护条件,倾力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回归正轨。

  “‘金贝壳’这一未检品牌名称,既有地域特色,又有未检特点。”蕉城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陈梁介绍,贝壳是蕉城区的代表性海产,坚硬的外壳象征强有力的司法保护,而中间的软体部分则象征稚嫩的未成年人。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忠华说。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遵循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原则,通过多种途径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保护。2016年以来,宁德检察机关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42人,不诉26人,跟踪帮教未成年人224人;批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152人,并为31名涉案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99.8万元。

  “品牌效应”引领未检事业

  “几年时间里,我叛逆、辍学、打架斗殴、涉赌涉毒……要是当初有人拉我一把,也许我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在看守所里,福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雪峰从犯罪嫌疑人小鹏的眼中看到了落寞与悔恨。

  刘雪峰介绍,像小鹏这样曾受过行政处罚、具有违纪行为和品行不良记录等劣迹的未成年在校生及辍学青少年被称为“临界少年”。福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志愿服务,以阻断“临界少年”与犯罪的演化关联为目标,开展“临界预防——‘福安临界少年’帮扶计划”项目,落实“临界少年”的识别筛查、心理疏导、普法教育、跟踪问诊的全链条闭环预防帮扶。

  福安检察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排查校园欺凌或盗窃、斗殴等情形,实地摸排受行政处罚与在校表现较差的未成年人,并结合其成长背景、家庭关系、心理状态及其临界行为特征等因素单独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方案。目前,福安检察院已完成建档68册,实现“一人一档案”。

  与此同时,福安检察院推行“普法预防+亲职教育+职业规划”的“三位一体”持续帮扶,并邀请福安市阳光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专业心理辅导机构介入,开展个别化、差异性帮教,进行心理赋能、减压疏导,巩固帮扶效果。目前,该院已收到“临界少年”反馈书信12份,孩子们重新回归课堂、步入正轨。

  如今,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福安市检察院“临界预防”志愿服务的队列,项目社会影响力和推广带动性逐渐扩大。2020年,该项目获评福建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并参加了2020年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最终获得银奖,成为福建省政法系统唯一荣获此国家级荣誉的项目。

  据了解,自检察机关内设机关改革后,宁德市共有未检独立机构5个,未检干警35名,不断打造和创新未检工作品牌和未检队伍品牌。除了蕉城区检察院的“金贝壳”团队,福鼎市检察院也有一群朝气蓬勃、富有爱心的未检检察官,她们借鉴“红树林”别致的地域特色意象,给自己取名“红树林”团队,秉承“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的宗旨,构建帮教挽救、司法保护、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福鼎“红树林”守护回归工程。该团队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未检30年突出贡献单位”。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旨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

  为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持续跟进,与教育、民政、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2019年2月,福鼎市检察院在审查吴某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被告人吴某不仅平时就有对女学生动手动脚的恶习,而且还打算在家中开设课外补习班。这也就意味着,吴某即使因本案被判刑、自动丧失教师资格,今后仍可能通过开办私人培训辅导再次实施犯罪。

  为此,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并在宁德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通过抗诉,与法院达成共识,将从业禁止的范围从“禁止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改判为“禁止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职业”。

  同时,宁德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在职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明确查询对象、查询内容、查询期限、职责分工。法治副校长协助落实对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入职前查询和从业禁止机制。

  自2018年以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2019年5月10日,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施忠华受聘担任宁德一中法治副校长。

  如今,宁德市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并在履职过程中与社会各界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

  画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施忠华说。为此,宁德两级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积极与政府、教育等部门会商,凝心聚力,共画保护未成年人“同心圆”。

  2019年,宁德市检察院就与团市委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依托各县(市、区)已有的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借助具有心理、教育等专长的司法社工队伍,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干预、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帮教服务,给青少年犯罪预防、维权、矫正等各类权益维护提供更周全的解决模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2020年7月20日,在宁德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宁德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17家职能单位成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境界,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元、更有效、更温情的保护。

  为了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宁德检察院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各方积极主动参与到校园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对校园安全保卫,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交通、网吧及娱乐场所整治工作和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情况进行督查,监督相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合力破解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泛滥以及网吧、游戏机室违规经营等危害学生健康成长的问题,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记者王莹 通讯员冯梅英)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2/t20210228_510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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