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5月14日,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工作有关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天津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的部署,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源头防控、加大案件办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建设美丽天津、健康天津贡献检察力量。
一、加大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助力疫病源头防控
我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决定,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野生动物监管职责;严惩猎捕野生动物非法行为,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从源头、交易、利用等多个环节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助力严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1-4月份,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涉疫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6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件,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程序4件。
二、加强涉口罩等防护用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口罩销售、废弃口罩处置等领域暴露的职责不明、机制不畅、监管不力等问题,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积极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违法行为追责力度,消除假冒伪劣口罩对社会的危害,严惩违法商家,切实维护口罩交易市场安全秩序。针对废弃口罩处置不规范等情况,依法向多个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助力整改到位,让废弃口罩安全“归宿”,维护公共卫生安全。1-4月份,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涉疫“口罩”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45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3件,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程序3件。
三、延伸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认真做好职能延伸工作,服务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大局。针对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监管漏洞、废弃口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推动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助力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针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企业,在督促做好环境修复治理的前提下,引导环保部门与涉案企业双方达成共识,暂缓后期赔偿司法确认程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实现了保护公共利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答记者问:
1.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问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法制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中所涉公益的司法保护。一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确定公益司法保护重点领域,多次下发通知,制定、规范、完善推动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全市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不少同志参与了社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他们在防控疫情之余,不忘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在下沉期间发现多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三是市检察院对所有涉疫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对疫情防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肖晓峰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2.无论是疫情防控还是公益保护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如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央广网)
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的组成部分,我们在工作中注重与其他检察职能、其他机关、社会组织的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协同共治的良好效果。一是市检察院制定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办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二是办案中,严格执行诉前程序规定,充分调动法定机关、社会组织保护公益的积极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100%,实现了“通过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目标。三是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会签了协作配合的意见。在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本着与行政机关共同解决问题做好疫情防控的目标,凝聚与被监督单位的共识。监督前讲解法律和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监督后继续跟踪,针对行政机关遇到的难处,共同协商协调解决。(肖晓峰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3.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下一步有何打算?(今晚报)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要力度不减,久久为功。一是继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防疫医疗生活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案件办理。通过常态化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协作,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信息等方式,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努力让符合条件的案件都进入监督视野,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二是积极稳妥拓展公共卫生安全等新领域案件办理。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做足做实调查取证、研究论证、民意舆情研判等程序性工作,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三是通过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总结行政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制度机制、管理规范等宏观问题的监督,通过办理一案解决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存在的共性问题。四是建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统一对线索的管理和人员的调配,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导,切实形成全市三级院公益保护合力。(陈建强第七检察部主任)
新华社、央广网、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网易新闻、腾讯大燕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fljd1/202005/t20200518_2835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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