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区装上了防护隔离设施
“有了这个防护栏,我们开车更有安全感!”近日,浙江省天台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岳强来到县运输公司察看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成果,司机小王当着检察官的面说。这一保护司乘安全举措的落实,源自于该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书。
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该院第五检察部在履职中得知,县内部分公交车驾驶区未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检察官当即行动,对辖区内运营的公交车进行全覆盖探访调查,结果发现有几十辆公交车均存在未安装驾驶区域隔离设施或安装的防护隔离设施过于简易等情形,不能有效隔离乘客和驾驶区域。驾驶安全不容小觑!特别是几年前天台县发生过一起抢夺七座小型汽车方向盘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该院随后报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将此作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予以办理。
张岳强和同事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内公交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确保隔离效果,同时加大司乘安全驾驶教育,维护公共交通出行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全县公交车辆进行排查整改,针对不同公交车的结构状况,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并通过委托招投标,确定改造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加以整改。
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监督下,截止到2021年2月中旬,相关职能部门已对70辆站立式城乡公交车全部安装了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而对车辆为前置式发动机无法安装隔离设施的69辆则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了警示标识。
“为了不影响公交车的正常运行,整个安装改造基本上安排在晚上加班加点进行。对无法安装隔离设施的车辆,我们视情将安排专人跟车管理。而对今年新增的公交车,在购车时就要求厂家同步配置了驾驶室安全隔离设施。”该县交通运输公司负责人说。
“群众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很有意义。近年来,县检察院着眼民生民利,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效果好,县委是满意的,人民群众更是满意的和有高获得感的。”天台县县委书记杨玲玲评价道。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志强 潘佩静)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103/t20210304_1184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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