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展播 | 安徽定远:探索创新“四个一”,全力呵护祖国花朵
定远县检察院未检始终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建设为支撑,主动创新“四个一”工作模式,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该院先后荣获首届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
多措并举,打造“一体化”办案模式
设立未检专门机构。设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科,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依托未检部门成立“向日葵工作室”,印发《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向日葵工作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制度化。
整合未检工作职能。主动适应未检工作发展方向,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新模式。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及不宜分案办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统一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由同一检察官全程负责。
打造法治教育中心。2017年7月,该院建成全市首家集“办案、帮教、救助、预防”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2018年以来,共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60余次,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突出重点,打造“一站式”救助模式
建设一站式办案救助平台。与公安机关分别会签《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关于建立被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等工作的若干规定》两个文件,在推动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无条件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对询问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逐条作出细致性规定。将该院法治教育中心打造成为“一站式救助”办案询问场所,要求公安机关在此一次性完成案情询问、同步录音录像、信息采集和身心检测,使被害人避免遭受“二次伤害”。2019年以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利用检察机关未检办案区对7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一站式询问。
构建一站式矛盾调解平台。建立检察机关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动调解模式,通过让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经济赔偿和精神慰藉。2018年以来,共组织刑事和解13次,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打造一站式司法救助平台。专门制定《关于加强未检工作内部协作机制的规定》,要求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后,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并积极配合控申部门调查核实,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为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医疗、生活和学习上的燃眉之急。2019年以来,该院未检部门共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7条。
注重实效,打造“一盘棋”帮教模式
打造观护帮教基地。2017年3月,该院“向日葵工作室”与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打造“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特定涉罪未成年人安排工作和生活场所,通过阅读励志书籍、接受法治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重塑涉罪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设立多彩关爱基地。该院先后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定远县张桥镇寄宿学校和永康镇留守儿童学校,设立“向日葵留守儿童关爱基地”和“向日葵留守儿童科普体验基地”;在打架斗殴现象较为突出的定远县化工学校设立“驻校检察官办公室”和法治长廊。
构建联动帮教体系。该院坚持以社会化体系建设为支撑,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5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检察机关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帮扶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切实做到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全程跟踪帮教,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走好未来的人生道路。2017年以来,先后成功帮教9名涉罪未成年人,有的已经考入大学继续读书,有的已经就业,无一人重新犯罪。
强化预防,打造“一张网”普法模式
编织“乡村预防网”。成立“预防邮路+未成年人保护”志愿队伍,深入基层村社,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和法律法规。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村邮站”,积极调动200多个村邮站工作人员,在全县22个乡镇253个行政村张贴1200余张宣传海报,实现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和犯罪预防的“村村通”。
创新“检校合作工程”。定远县检察院联合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创新打造“检校共建项目”实施方案,通过8名院领导跨界受聘、21名检察官定区域受聘的形式,分任全县22个乡镇的“法治副校长”,每个检察官承担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的普法宣传、犯罪预防和学校治理等工作。目前,已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惠及学生近3000人。同时,通过在学校设置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宣传展板、向学生印发图册资料、设立“驻校检察官办公室”、打造法治宣传长廊等各种形式,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举办“检察开放日”。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在校学生、涉案未成年人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做好预防、指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中心建成以来,已累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6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过多年的努力,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地方党委和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先后荣获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妇女维权岗、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2018年4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2009/t20200915_2959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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