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有力量 | 彭群:烈火锻得精金美玉 忠诚铸就检察为民
奋进自贸港,检察有力量。即日起,海南省检察院三大宣传平台“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天涯正义网同步推出“奋进自贸港 检察有力量”专栏,全景展现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进程中和扎实开展比学习、比担当、比创新、比奉献的“四比”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所贡献的新时代检察力量。
彭群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个人荣誉
2013年,《论检察权优化语境下量刑建议权运行的困境及破解》一文在2013年海口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中荣获二等奖。
2014年,《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实证研究》一文在2014年海口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中荣获二等奖。
2015年,《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思考》一文在2015年海口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中荣获一等奖。
2015年,荣获海口市检察机关“调研先进个人”称号;
2015年,荣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百案办案能手”称号。
2016年,《关于海口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思考》荣获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价值与实践理论研讨会二等奖。
2016年,在海口市检察机关首届十佳公诉人竞赛中荣获“海口十佳公诉人”称号。
2019年,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0年,因特赦工作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2020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执检条线年度优秀检察官拟推荐表扬对象初评名单。
彭群,龙华区检察院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她忠诚履职,勤奋进取,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填写了“一心向党、一心向民、一心奉公”的“成绩单”。
保持清醒头脑,聚焦中心工作,甘于奉献服务大局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彭群顺应新形势,梳理新思路,带领刑执干警在全省率先搭建“云社矫监督模式”开展办案工作,实现辖区233名社矫人员“零脱漏管”“零违规”“零又犯罪”“零疫情”,该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为保障复工复产,多次深入辖区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所需,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及口罩紧缺、减免租金等问题,获得企业点赞好评。办案中正确处理好“办案与企业生产经营”“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坚持涉企案件每案必审,共对5名民营企业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被采纳,确保办案“三个效果”。
强化监督意识,以“求极致”标准创造一流业绩
一是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刑执检察案件1000余件,适用法律准确率100%,保持了零错案、无上访复议、无超期办案、无违法违纪的记录。其中办理了全省首例宣告缓刑罪犯减刑监督案件,精准认定社矫人员关某清发明的报警器并不是发明专利,关某清无重大立功情形,向区司法局提出不同意提请减刑的监督意见并被采纳,为该类案件正确办理起到指导和示范效应。
二是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办理案件7件32人,为国家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在办理云某罚金刑执行不当案中,发现龙华法院在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情况下、以云某无财产供执行为由作出终结执行罚金刑20万元的裁定不当,她锲而不舍的进行走访和询问相关证人,调取资产等证明后发现云某明显有履行能力。掌握充分的证据后,一方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恢复执行云某罚金刑,另一方面对云某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教育,云某最终表示履刑伏法。
三是在2019年特赦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为指引,积极审慎开展工作,监督区司法局将遗漏的被判处三年以下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矫正人员吴某奋纳入特赦人员名单;保证符合特赦条件的宋某芝被法院顺利裁定特赦。因特赦工作表现突出,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积极改革创新,不断践行新理念、探索新经验
一是认真钻研刑执业务,结合实际工作总结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四多”举措、财产刑执行检察的“四步工作法”和特赦检察工作的经验先后得到省检察院的认可推广,并就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为全省刑执干警授课交流,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在对公安机关开展执行监督同时,牵头联合公安人员探索研究出防止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的对策,指导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出台剥权刑执行档案规范化相关规定,较好地解决剥权罪犯长期以来“无人管、不会管”的局面,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参与选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
三是2018年彭群被省检察院选派参加“第二届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回来后,认真做好传帮带,通过业务培训、实战办案等方式将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传授给刑执干警并带领团队在全省23个基层院刑执业务考核中从中下游冲刺到全省第一。
勤于钻研,把论文写在刑执检察实践的热土中
工作中谦虚好学,善于总结,共撰写信息简报、经验总结、调研论文224篇100余万字,有5篇文章在省部级核心期刊《检察风云》《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上发表,1篇文章被最高检第五检察厅采用,6篇文章分别在全省及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一、二等奖。
其中为探索研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常见的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认定难的问题,彭群前期做了大量调查、考证等繁重工作,反复推敲论证后撰写了《关于建立减刑、假释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证据规则的思考》一文,有效指导办案难题。该文荣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论研讨会特等奖,彭群应邀在研讨会上作主旨演讲,得到时任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相关领导及高校专家学者的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65171/00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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