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0年8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青海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升,我国高值医用耗材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医疗技术明显进步,在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9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明确了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总体要求,提出降低虚高价格、严控不合理使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广泛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耗材生产配送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经上报省政府审议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二、总体要求
我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和执业环境,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
三、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原则:突出重点,把临床使用量大、单价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治理重点。分类施策,对高值医用耗材生产、流通、采购、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先行试点,高值医用耗材种类多、价格差异大,要合理选取产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稳妥治理。务实高效,坚持问题和结果双导向,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形成合力,实现共治共享。
四、主要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包括重点改革实施任务和组织保障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改革实施任务,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十七项改革任务。
(一)高值医用耗材治理范围
明确2项改革任务:一是明确重点治理范围。对安全性要求高、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的医用耗材纳入高值医用耗材治理范围。二是逐步统一医用耗材编码。加快推进国家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在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结算、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采
明确3项改革任务:一是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招标采购,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省级集中招采。二是推进分类集中采购。建立全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跨省联盟联合议价采购和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三是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
(三)促进高值医用耗材规范使用
明确2项改革任务:一是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将医保准入谈判、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省内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实施动态调整。二是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责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医疗管理制度,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监督管理
明确4项改革任务:一是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信息公开、综合评估点评、预警等管理等制度。二是严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招、采、用”环节监管,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完善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和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四是强化流通管理。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相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强化履约管理。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2项改革任务:一是加强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对高风险科室、岗位及人员监管制度。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高值医用耗材领域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明确4项措施: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明确各级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经费保障。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四是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薪酬水平。
第二部分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按照各部门职责,对主要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工作时限。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同,加强宣传、合理引导,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实施方案》中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工作职责
一是自觉秉持人民至上的法治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积极举报;三是对进入检察环节的高值医用耗材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四是在高值医用耗材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中对办理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qhsj/gsgg/449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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