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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个教育培训创新事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近期,自治区检察院《战疫情、迎挑战、防控期间高质量推进网络培训工作》、包头市检察院《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发挥挂职干部优势,助力检察业务培训》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

  

  

  

  自治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张军检察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要求,及时调整检察教育培训计划,压减实体培训、增加网络培训,确保“疫情防控不缺位、思想引领不断档、业务培训不间断”。汇聚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网络培训功效,组织全区三级院检察干警6382人次参加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4300余人次参加中检网院民法典网络培训班,实现培训全覆盖。精准设计,着力提升网络培训课程质量,开发各类培训课程36门,向高检院择优推荐20门,其中17门被中检网院“战疫业务课”等采用,采用率85%。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网络培训考评方式,对在线参训人数、学习状态随堂检查,确保培训质效,全区三级院网络培训班实际参训人数占计划参训数90%以上,参训学员考试通过率超过95%。

  

  

  

  

  

  包头市检察院压实人才培养主责,积极探索实行“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推行以实务导师指导组、创新创优项目组等团队学习模式,努力盘活人才资源。特别是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将教育培训与基层检察院建设无缝对接,强力推进“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工作向基层延伸,本着“以现有人员、现有资源,解决现有问题”的原则,通过市院内设机构对口条线纵向指导、各基层院横向借鉴、市院领导班子具体抓推进的形式,指导推进基层工作创新发展。“1带N”经验做法在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刊发,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20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

  

  

  

  

  

  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依托内蒙古检察机关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建立的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先进省区挂职干部“外脑”作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办案经验分享等活动,助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挂职交流互通南北,通过基层摸底调研,推动实现挂职干部和当地干警双向交流,互相传授办案方法、介绍办案规程、分享工作经验,达到互学互鉴;发挥挂职干部桥梁纽带作用,邀请先进省区检察业务专家、学者实地授课、现场答疑解惑;赋予挂职干部兼职教师职能,组织业务小讲堂和实务讲座,挂职干部做好选题、积极备课、认真开讲,收到良好效果;加强多类型案件交流讨论,强化刑检业务指导,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先后指导办理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院各类案件48件,对当地参加全区公诉人竞赛的6名选手进行集训辅导,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专门业务指导,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进一步充实了理论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012/t20201229_3086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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