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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你的青春 我来护航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到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的被害人小花家中进行家访。在家访时,承办检察官发现小花的父母情绪非常激动;小花则在医院治疗了一个月,出院后在家整天不出门,不想再读书,也不与任何人交流。对于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和负责心理疏导的工作人员一同对小花进行了谈心等心理安抚。

  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小花的父母在案发后与孩子的沟通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小花父母都感到十分自责,但表达方式却是一直埋怨孩子,对小花造成了二次的伤害。检察官将小花的父亲请到了本院未检办案区的“亲情互动室”,与他进行长时间的沟通与交流,并告诫小花的父亲:“孩子已经受到了伤害,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关爱。”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和疏导下,小花的父亲认识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并保证今后一定好好与孩子沟通,让孩子尽早地摆脱心理阴影。

  为了使小花重返校园,开始新的生活,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教育局负责人取得联系,得到了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为了保证小花今后有一个全新的、良好的学习环境,检察机关与教育局及学校三方签订了保密协议,还安排了未检科的女检察官持续关注小花的成长,使孩子彻底放下心理包袱。新学期开学之际,小花坐在了新学校的教室里,伴随着朗朗读书声,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过程中,该院承办检察官深刻认识到全面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一步,该院将通过开展“复苗工程”,旨通过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有针对的施策,对涉案未成年人共同开展考察、帮教和挽救工作,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复苗工程”能够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安全的避风港、成长的加油站。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wcnrjc/202010/t20201028_3000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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