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深化检团合作 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检察院联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满洲里市委员会召开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框架会议,深化检团合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由该院副检察长庞雪冬主持。该院未检办公室主任高春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未检工作,从提高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四方面介绍了该院未检团队贯彻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方向,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庞雪冬指出,关爱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工程,单靠检察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建立多部门合作,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推进未检工作的社会化建设。
随后该院与满洲里团市委共同签订关于合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框架协议,并由该院未检办公室副主任云婷对框架协议进行宣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合作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协议>的通知》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实际情况,满洲里团市委整合社会资源,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疏导、安抚等社会服务,支持满洲里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框架协议,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该院与满洲里团市委共同签订了“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方案。
方案签订后,与会代表共青团满洲里市委员会副书记刘宏伟、团市委青年活动服务中心副主任童立、满洲里高源社区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姜聿桓、教师代表尹宏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畅谈了如何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据悉,此次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托社会专业力量,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干预、疏导、安抚等方面的专业需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领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该院将以此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抓手,继续加强检团沟通与合作,发挥社会动员优势,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wcnrjc/202009/t20200918_29661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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