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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三个“加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8月26日《检察日报》第11版:三个“加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连线嘉宾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新平

  

  

  连线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专业化团队”打造为抓手,以“内部联动+外部拓展”为支撑,以“犯罪预防+法治宣传”为载体,着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逐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

  

  目前你院未检部门的设置情况如何?未检工作在规范化、专业化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王新平

  

  我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第一检察部内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配齐配强专职从事未检业务的办案团队,形成“1+ 1+2”模式,团队成员平均年龄38岁。为提升办案“软”实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未检业务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技能提升的目的。同时,通过赴先进地区学,通过书籍、网络学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此外,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调研思考,《试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2019年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全区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并成功结项。在硬件设施建设上,我们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专用工作区,设置询问讯问、心理疏导、教育训诫、不公开听证、情绪宣泄、亲情互动、法律援助、模拟法庭等多功能集约的“七室一长廊”基地,保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记者

  

  双向保护原则要求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一方面要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注。针对后者,你们有何作为?

  

   王新平

  

  我院联合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推出《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一站式询问、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多角度、多方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专业保护和救助。此外,积极打造了巴彦淖尔市首家“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女性资深医师联合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检查、伤情检验、物证提取、询问及同步心理干预,有效避免因侦查取证等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如在办理被害人周某(13周岁)被轮奸案时,被害未成年人心理经历巨大创伤,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们通过聘请儿童心理专家,用专业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使其走出阴霾,重新回归了校园生活。

  

   记者

  

  办理未成年案件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相互协作。你院内设机构之间是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的?

  

   王新平

  

  一方面,我们综合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未检部门联合公益诉讼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开展“校园周边清烟”行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商铺进行检查、现场取证,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加强行业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与电子烟产品伤害。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12件;另一方面,未检部门积极与控申部门对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在办理性侵案件中,更加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救助。2019年以来,我们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人,救助款项7万元。

  

   记者

  

   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过程中,你院又是如何争取其他机关支持,加大配合协作力度的?王新平

  

  

  我们致力于推动建立各项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保护。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区矫治教育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合作进一步推动未检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建立法律援助、帮教考察、化解矛盾等制度。与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共商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建立协同推进的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格局。近期,积极邀请区教育局、妇联、团委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开展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共商对策、共同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着力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追责难等问题。

  

  

   记者

  

  预防和教育是未检工作的重要一环。对“预防犯罪+法治宣传”这项“功夫在诗外”的工作,你们有哪些安排部署?

  

   王新平

  

  首先,加强源头预防。通过与区教育局召开联席会,明确检察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的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并加强督导落实,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根据问题性质和隐患程度,及时纳入检察监督范围,围绕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学生等监督重点内容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回应。

  其次,加强法治宣传。我们与学校建立“检校共建”长效机制,选任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线上+线下”的普法方式,疫情期间通过制作发布微课堂、微视频,聘请“小小法治宣传员”等活动,建立了在校学生的法治思维,增强了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同时,加强精准化普法,邀请、接待1万余名青少年走进我院的法治教育基地、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多元化检察法治教育。不遗忘和边缘化在押未成年人,对这一群体进行普法宣讲前问卷、宣讲后回访,有效实现普法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wcnrjc/202008/t20200827_29302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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