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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绩效目标修改8月进展情况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现将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8月份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市司法局2020年度日常履职绩效考评指标(8月)

  主要职责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来源

  任务类型

  任务目标

  

  预算金额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法律审查工作

  1

  修订《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推动完成《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局按立法程序和要求对《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法律审查,经2020年4月28日第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人大进行审议。目前《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已经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已完成全年任务。

  

  2

  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推动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27项

  综合职能类

  推动出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金融监管条例(草案)目前已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正报有关市领导审阅。

  

  3

  推动医院安全秩序保障立法,改善医患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医疗秩序。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4项

  综合职能类

  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完成《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将专班草案初稿、说明以及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立法问题等相关材料转呈市人大。

  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0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并公布。已完成全年任务。

  

  4

  承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任务第80项工作。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涉密)

  综合职能类

  完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第80项重点任务2020年既定目标。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条例》目前处于起草阶段,首规委办已将拟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说明报送市领导审批,拟于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后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

  

  二、加强行政执法协调

  5

  进一步理顺北京西站等站区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1项

  综合职能类

  配合市委编办做好以下工作组织重点站区管委会确定重点站区范围,配合市委编办确定相应需要划转的职权,督促开展行政执法衔接。

  1.配合市委编办组织重点站区管委会确定重点站区范围;(已完成)2.配合市委编办确定相应需要划转的职权;(已完成)3.市委市政府印发决定文件后,督促开展行政执法衔接(政府文件尚未印发,待印发后推进落实。

  

  6

  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市、区、街道乡镇有效衔接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39项

  综合职能类

  协调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决定,推进召开部署会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与街道乡镇执法权划转衔接工作。

  1.协调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决定(已完成);2.推进召开部署会议(已完成);3.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与街道乡镇执法权划转衔接工作(已完成);此项工作进度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则是有效推进。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7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组织实施工作。完成2019年在读生和2020年度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客观题、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及考试工作。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发放证书。(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待定)。

  1、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客观题考试报名工作。2、完成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现场审核工作,资格审核报告正在草拟中。(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延后至10底-11月)。

  941.491万元

  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

  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贯彻落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法律援助值班补贴发放落实到位。

  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经市局装财处核准,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经费预算中律师值班补贴项目核减掉180万元,此处“预算金额”应该调整为886.55万元。截至8月27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办案补贴2422377.13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2607815元。

  1066.55万元

  9

  建设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重要民生实事第4项

  综合职能类

  建设设施完善、设置科学的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截至目前,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评审、招标、签约等各项工作,项目已进入实质施工阶段,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完成50%,信息化建设工程已完成30%。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支付326.1562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支付资金751.617376万元。下一步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施工。

  2494.68万元

  六、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10

  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1.起草完成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初稿)。2.开展工作调研,收集资料,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

  

  七、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11

  做好社区矫正法在北京市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配套出台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作出细化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两高两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北京市社区矫正制度法规。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对《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前期已完成初稿拟定,征求各区社区矫正部门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议,征求市监狱局、各区司法局、机关有关处室意见并形成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完成了向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狱局第一次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拟于近日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

  

  八、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12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研究起草北京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参加司法部全国“八五”普法规划调研座谈会,组织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座谈会,形成北京市八五普法规划(初稿)

  

  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

  13

  强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开展“助企惠民春季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对企业复产复工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调解工作方面,继续指导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涉疫情和复工复产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解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到丰台区司法局指导新发地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调解职能服务市场善后处置工作。同时,与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研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调解工作服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律师法律服务方面,一是组建律师行业党员律师先锋队。二是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三是组建律师建言献策工作组。四是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五是编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六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帮扶。公证法律服务保障方面,指导市公证协会及时出台《关于妥善办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公证业务的通知》,满足我市疫情期间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在新发地局地爆发集中疫情期间,向市委新发地善后处置组报送《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为新发地市场善后处置开展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将工作方案下发至相关处室、丰台区司法局。向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各区、街乡镇实体平台发布《新发地疫情法律问题问答手册》,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服务人员做好涉新发地善后处置工作。截止8月底,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提供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法律咨询7169人次,12348热线提供咨询8364人次。

  

  十、深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和服务

  14

  研究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出台《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

  起草《关于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 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报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于9月中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十一、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服务

  15

  研究制定《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出台《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稳妥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律师管理和服务。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西城区、石景山区启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同步组建律师专业水平考核评审委员会。

  

  十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制发《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市监狱(戒毒)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选派30名机关干职参加第二轮支援大兴、通州社区疫情防抗工作队,截至目前本单位未发生人员感染事件,

  

  17

  促进本单位全面高效履职。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根据本部门“三定”职责和承担的重点工作,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分解任务、建立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组织全系统纪念建党99周年暨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坚持首题必政治学习4次,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其中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次专题学习研讨、加强阵地建设,完成政法系统党建队建实训基地和网上展厅建设。结合年初工作要点,认真研究指定重点任务工作方案。7月29日,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部署会,在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基础上,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同时,制定《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账单》,加强平时督办和重点督办,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18

  落实《关于加快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首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完成“新开放、新服务”相关工作年度任务目标。

  配合市商务局认真研提实施新开放举措行动方,积极引进国外知名仲裁机构,推动建立高效数字贸易纠纷仲裁机构试点工作;积极研提《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意见报市政府;通过组织开展北京市疫情防控法治实践与探索研讨会等形式,积极配合做好复工复产法律保障服务。

  

  19

  做好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进一步简化考评程序、减少材料报送、注重与平时工作结合、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等方面改进优化,增强考评实效,减轻被考评部门负担。

  根据市政府绩效办要求提交依法行政专项考评的考点清单,在2019年考核指标基础上进行了精简。对考点清单进行细化时,简化了考评程序、减少了材料报送的要求、注重与平时工作结合、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尽量减轻被考评部门负担。

  

  20

  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一是认真协调做好全市监矫场所整合撤并准备工作;二是认真配合做好郭文思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新发地疫情涉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认真完成市领导批示的办理工作。

  

  备注:任务类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得分按指数数值类、工程项目类、综合职能类、综合评价类任务4种类型开展考评,指数数值类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工程项目类按未完成进度扣分,综合职能类按完成与否扣分,综合评价类完成情况得分由任务完成量30%(按以上三类任务处理)、成本效益20%(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任务完成效果30%(第三方机构组织履职评价)三部分组成。扣分不足0.2分的,按0.2分计。如各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但专项考评部门发现的,加扣0.2分;市政府察访核验中发现问题的,加扣0.3分。另外,如出现日常履职不到位、整改事项未完成等导致领导批评、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有责投诉等情况,一次扣0.5分。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ghjh84/1089637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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