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北京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2019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年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单位履职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国庆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全面高效履行各项职责、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升全面优化服务,全部完成所担负的十二方面22项年度绩效任务,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一)全面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构。推动建立了具有北京特色的“1+1+4” 组织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北京实际,合理确定和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事机构,成立了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和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明确和细化了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衔接有序。指导各区全面完成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组建。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和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制定出台请示报告、信息联络、督察检查、专家决策咨询等工作制度,建立了依法治市办与各协调小组(领导小组)的工作例会机制。
三是积极履行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办公室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制定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举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题培训班;认真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研究起草《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9-2025年)》,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顶层设计;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我市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的3个示范区和2个示范项目全部入围;指导各协调小组和各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完成工作启动和重点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顺利起步、开局良好。
(二)最高标准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系列安保任务。紧紧把握大事之年的特点和规律,以全面建成市、区两级指挥中心带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能力的提升。紧贴全年国家重大活动整体部署,在全系统分阶段开展筑牢基础之战、深入推进之战、共保安全之战、攻坚保卫之战的“四大战役”,深入实施重点领域“八大专项行动”,全面运行三级指挥体系、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动员、督察、激励政治保障机制,集中开展“安全风险清零行动”,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系列庆典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组织开展干部大走访、人员大调查、线索大排查、法治大宣传、行业大规范、行刑大衔接、法治大保障等“七大专项行动”,较好地发挥了扫黑除恶“线索库”、案件审理“保障团”和宣传发动“助推器”的作用。研究制定《北京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北京市司法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北京市司法局对中央督导组第二次对接会通报问题及工作建议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围绕“十个强化、十个提升”的目标提出28项整改措施,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决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坚持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严把请假审批关,规范执法程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是切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诉求就是第一信号、响应群众就是第一行动、群众口碑是第一政绩”的指导思想,以“七个双”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未诉先办”,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全年有五个月在全市排名第一,实现了对安保风险的有效分流。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发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组织开展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全市法治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对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政府绩效考核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工作。
二是政府立法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爆发式增长,与2018年相比,总体上增长1倍以上。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14项,其中,制定了城乡规划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5项条例,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技术市场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7个项目进行修订,废止了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项条例。在地方性法规立项申请审查方面,完成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志愿服务促进条例6个项目的立项工作。在政府规章项目上,年内共完成19项,其中,制定了内部审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4项政府规章,修订了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4项政府规章,废止9项。
三是服务市政府行政决策成效显著。对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403条;对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会议议题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70条。对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完成文件的实质审查。研究起草《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应审尽审,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实现审核全覆盖。根据市领导指示,加强对涉法问题的研究,形成了11份研究报告。
四是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工作明显加强。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的法治保障,协调解决市级部门争议职权102项次、执法案件交接问题30余个,指导各区司法局协调解决区级机构改革各类问题1200余件次。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3个配套办法,围绕落实“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先后对27个市级部门和12个区进行培训、指导,为在2020年全面实施 “三项制度”奠定了基础。组织46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活动”,并对交通、市场监管、文化、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6个领域排查纠治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廉政风险隐患28个,逐一从强化制度建设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检查质量,在46个市级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单规范化建设,分批将各部门处罚职权对应的违法行为纳入检查单的检查事项,并逐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和全面推行移动办案系统奠定了基础。结合开发区综合执法、街乡综合执法、跨部门执法协同协作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对一线执法部门提出的100余项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协调指导。强化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应用,编纂《2018年度北京市行政执法情况体检报告》,及时修订2019年执法监测考评指标,引导行政执法向规范化、效能化转变。
五是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高质高效。定期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重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司法部在通州区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及座谈会,向全国推广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经验。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通过两次举办行政复议、应诉培训会,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印发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搭建各区行政复议应诉沟通研讨平台等途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站”,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全年以规范、科学、高效为目标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根据市局党委工作部署以及业务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会议费、培训费预算额度,年初压缩2019年公用经费中一般性支出5%,年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10%;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全年评审项目22个。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选取内部项目24个实施绩效评价,制定绩效评价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在机关内部公示2019年经费预算安排与执行计划,督促相关业务处室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能。落实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任务,按照财政要求,定期报送本部门债务情况,组织本部门预算单位开展拖欠账款摸排清理,目前未发现有债务拖欠情况。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北京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已实现全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在市级中心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正式上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协同调度平台,在北京法律服务网增设商事仲裁板块,为“12348”热线扩容10个坐席,项目平台已推出四批261个项目,“四大”平台功能日趋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高。
二是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纳入公益二类管理,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取消了22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律师类证明事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已增至112项,市司法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精简了63%,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总时限压减了55%。积极发展涉外法律业务,支持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达到64家。起草《关于支持北京仲裁委员会改革创新发展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助力我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城市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与市高院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扩大法律援助通知辩护范围,在全市各级法院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1000人规模的专业值班律师团队。目前,全市法院一审案件律师辩护率达95%以上,二审案件律师辩护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制发《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明确全市国家机关普法依法治理的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工作,开展“宪法进万家”“进交通枢纽”“进宾馆”活动以及“唱响国歌 守护国旗 致敬国徽”和“扬帆新时代 聚力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司法部部长傅政华等领导同志实地参加活动,给予充分肯定。成立北京普法联盟,整合全市69支队伍的普法资源,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创新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主题展览,宣传周活动覆盖近千万人群。全面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我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5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593个。
五是着力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推动建立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商会建立调解组织,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在十大高精尖产业的全覆盖。加强诉调对接,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52名既具备互联网应用知识又具备互联网法律知识的律师调解员,受互联网法院委派开展调解工作;探索诉调对接向基层延伸,东城区街道(社区)承接法院诉前委派纠纷调解,开启了“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社区人民调解新模式。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程度与社会呼声尚有距离;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尚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商事仲裁等法治化争议解决方式的作用发挥还需加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发挥还不充分。
2020年,市司法局将充分把握地方立法特点,加大重点领域立法,解决好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加大行政执法协调与指导的深度和强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反哺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努力为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ghjh84/68001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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