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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市政府:

  按照《2017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年终考评工作方案》、

  《北京市2017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市司法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对标对表、换挡提速,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中决战决胜维稳安保任务,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中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在汇集力量、勇于担当中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在整合资源、保障民生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业绩;在强化行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绩效任务,为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年度绩效任务落实等方面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1.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年度绩效任务第1项,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2项)

  一是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下发《北京市“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全市普法责任制单位从62家扩充到72家。与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全市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联合市交通委、市旅游委、卫戍区政治部等18家单位全面启动“法律十进‘七五’行”。

  二是深化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规则意识。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写《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编教材》,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等统编教材序列。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推进“青春船长普法入校园活动”,与市教委合作举办全市首届小学生法治教育情景剧展演。联合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启动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暑期戒毒宣传教育活动季”。

  三是全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成立首都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宣讲团,组建了北京市“七五”普法讲师团。

  四是加强京津冀三地法治宣传教育联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7月26日,联合法治天津建设办、河北省法宣办在保定市举行京津冀三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研讨会议,推动三地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常态化。

  五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新建“北京西站地区法治宣传教育长廊”。举办首届“法治地铁文化节”。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与法治文化传播公司合作拍摄的戒毒题材电影上线公映。开展“喜迎十九大——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主题宣传活动。拍摄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选择》,在市级各大媒体投放;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战线率先发布《“喜迎十九大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充分契合北京政治中心职能定位,展现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敏感和责任担当。创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宣誓、优秀视频展映、智能机器人问答、法治嘉年华互动等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是认真组织考核评估工作。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三个纳入”工作,即深入落实法治宣传工作纳入首都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和全市“七五”普法年度评估考核工作范围。继续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导标准和体系,分别以各区、各委办局为对象,制定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细化三级指标、权重、评分标准、评估依据、加分项等考核评估内容,明确了考评时间、方式和工作要求。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依托社会调查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2.深化多元调解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第2项,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81项)

  一是服务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疏解整治中心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建市级人民调解服务团,各区成立“疏解整治疑难纠纷调解团”,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标,聚焦疏解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一路一带”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安保工作负责制。组织全市22家行专调委会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重点案件做进一步梳理,并在医疗、知识产权、物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二是规范管理,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对接。会同市高院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明确聘任程序、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运行。深化人民调解改革。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意见》。规范人民调解办案流程。组织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暨培训会议,以互评互查的方式,对各区人民调解案卷集中评查。

  三是创新进取,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在调解中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房山、通州两区区级调解中心建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已经投入运行使用;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建成,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各项业务职能进驻中心,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乡镇级调解中心建设上,西城区展览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齐全。行专调解组织建设有新进展。加强与相关委办局沟通联系,摸排掌握重点行业的社会团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需求以及化解矛盾的人员优势和能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领域发展。成立了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是持续推进,不断激发调解工作活力。继续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从专项资金、专业培训、宣传推广、业务规范等方面加大品牌调解组织支持力度,完成石景山人民调解委员会、唐东彪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第二批8家品牌调委会(调解室)培育孵化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村居法律顾问聘为调解专家,纳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北京市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实施方案》,张贴招募海报,制作人民调解志愿者公益广告宣传片并在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播放。举办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成立大会,建立由专家、律师组成的市级志愿者总队和16区人民调解志愿者分队。召开人民调解先进评选表彰大会暨人民调解改革推进会。表彰2015-2017年度北京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我市推荐的两名人民调解员进入全国评选。指导拍摄人民调解员系列宣传片。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对我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采访拍摄并在节目中展播。

  五是加强统筹,深化多元调解体系建设。统筹重要事项,明确工作方向。研究制发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专项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召开专项组办公室扩大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加强经验交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地位。根据首都综治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7年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牵头完成对各区及成员单位工作的考核。

  3.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年度绩效任务第3项)

  一是《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依据。我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把握,提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化改革,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首都司法行政职能、影响首都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阻碍首都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首都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新发展。

  二是《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在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并专门征求了我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将实施意见正式上报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下一步将《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附带分工方案)提交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

  4.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年度绩效任务第4项)

  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抓好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贯彻落实。2017年12月1日向社会公布了修订完成的《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启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工作。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两公律师审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我局召开公职公司律师工作推进会,将此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进。组织各区律管工作人员进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平台审批系统培训。

  5.略。(年度绩效任务第5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6.略。(年度绩效任务第6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7.略。(年度绩效任务第7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8.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年度绩效任务第8项)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出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组建了以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为主要力量的百人法律服务团、16个区级法律服务团、202个街乡镇法律服务队以及756个疏解整治点法律服务组。

  二是创新方法,落实服务举措。根据市政府“防反弹、抓提升”的要求,提出深化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十项措施。逐一联系了13家十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的负责同志和16区政府,做好对接,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支持;深入相关疏解任务较重的区,开展法律服务需求调研。提出深化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十项措施。法律服务团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一线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市律师协会10个专业委员会900多名律师编印12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法规汇编》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案例汇编》,发布《律师承办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业务指引》和《治违专项行动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三是真抓实干,“四航”行动取得实效。法治宣传有序“引航”。共发布微博微信14234条、开展主题宣传11847次、举办以案释法宣讲6984场、发放宣传材料426万余份、累计受益群众746万余人次,营造了理解、认同、支持“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浓厚法治氛围。法律服务一站“护航”。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深入一线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各区法律服务团累计入驻3724个疏解整治项目点,“12348”热线接待专项行动电话咨询850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7974件,办理公证事项13416件。人民调解深入“守航”。组建21000余名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各区共开展涉及疏解整治纠纷排查45197次,调解矛盾24139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5169件。在首都核心区最大的棚改项目—东城区司法局望坛棚改中,人民调解工作站积极化解民间矛盾,10%的居民通过人民调解顺利签约、实现安居梦。法治保障全力“助航”。社区矫正工作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管理教育,安置帮教工作强化衔接、落实帮扶政策,有效维护了地区秩序稳定。

  9.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年度绩效任务第9项)

  一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产业调整等任务分解方案,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冬奥会筹备、“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全力服务重大工程建设,成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制定决策及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启动“冬奥服务保障司法协同先行”协作项目,签署《服务冬奥会筹备工作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举办“CYC携手迎冬奥法治宣传助发展”——庆祝申奥成功2周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做好迎冬奥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此外,围绕京张高铁项目工程、首都新机场建设和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主动作为,发挥职能,提供专业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对重点地区加强指导,依法做好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扩大在中关村、亦庄等高新技术地区优质法律服务供给。二是鉴于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向我局的建议,不再适宜设立公证办证室。我局已向市政府做出调整2017年度绩效任务的请示,申请取消“根据首都城市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公证机构在公证法律服务资源稀缺的地区和城市功能新区设立办证室试点工作,年内开办1至2家公证处办证室,满足市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此项年度目标。市领导批准同意。

  10.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度绩效任务第10项,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2项)

  一是扎实的前期筹备工作。市司法局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赴广东、浙江两省学习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区局座谈形成调研报告。召开专题会研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形成实体、电话、网络和项目四大平台建设的具体方案。

  二是制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深入研究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内容,认真梳理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吸收外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经验,深入思考首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多次组织人员就《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在提交市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又将其提交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目前该文件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三是四大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市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面:修改完善了《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推进计划。实体平台、项目平台及热线平台建设方面:起草了《关于推进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意见征集工作。网络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向市发改委报送《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立项审批,11月获批,12月底启动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四是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人员招募与培训、满意度系统安装及运行工作,正式运行后,实现“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便民服务。密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行,集中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和人民调解五大职能,初步形成了一站式解决问题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海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全区“智慧海淀”项目统筹安排,已完成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装修工作顺利启动。

  11.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年度绩效任务第11项)

  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框架进一步扩容。在“1+8”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天津、河北戒毒管理局签订《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就戒毒执行协作等14个方面加强合作。强化行政毗邻区司法行政合作,分别与武清、廊坊、三河、蓟州、兴隆等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二是健全合作机制,理顺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作路径。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交流。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部门和行业方面,建立三地信息交流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统筹管理资源、加强区域协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在人民调解、公证工作上,三地共同举办多种类型培训班,搭建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优势互通互补。在普法等工作方面,三地实现经验做法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实效。强化法治宣传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成立三地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不断加大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要节点,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实效性强的主题活动。加强三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区域合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全面推动三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强化法律服务职能,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发挥民非组织优势,跨省提供法律援助。强化法律保障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12.略。(年度绩效任务第12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13.略。(年度绩效任务第13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14.略。(年度绩效任务第14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15.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年度绩效任务第15项)

  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基层法院、看守所等设立法援工作站全覆盖。推动在军队团以上单位、困难群体聚集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促进社区(村)联系点作用有效发挥。全市完成建立“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目标。二是为群众提供更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三是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及标准》,明确规定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关键环节的办理程序与标准。依据案件办理程序及标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援助案件质量的评估指标,形成质量评估细则。利用北京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同行评估活动。四是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力度。积极推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16.确保各项考务工作顺利实施。(年度绩效任务第16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在市司法局官网、微信平台、司法考试管理平台发布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市考区公告。在9个区设立63个考点,其中新增考点36个。二是狠抓安全保障,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坚持层层动员部署,分级分类培训,切实增强考务人员组织保障能力。保障了考生快速、准确完成身份识别。三是精细化服务,大力提升司法考试工作水平。在网络微信平台发布北京考区公告和《2017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考区考生须知》;顺利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审核工作。通过手机为考生发送考前准备和考试期间全市重大活动、交通路况、天气变化等系列短信。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6、17日举行。12月20-29日,开展了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前准备工作。市司法局主管局领导到司法部汇报2018年工作设想,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改革计划和安排与部考试司和考试中心负责人进行交流。我局同专业提供智能化考试测评服务的公司深入研究北京考区机考实施问题。

  17.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年度绩效任务第17项)

  一是健全信息化建设体系格局。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立了14个信息化专项小组,形成了“一个领导小组决策、十四个专项小组负责,一个职能部门管理、各部门各区各司其职,全系统共同参与”的信息化工作良好格局。组织召开全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编制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18-2020)》和《司法行政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2018-2020)》,对未来三年建设目标、建设需求、系统构架和实施途径等方面进行规划和设计,为十大平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建设重点项目。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项目的方案制定、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审查和立项审批等工作。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研发公职公司律师管理模块,建成北京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库,完成律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开展政务办公管理系统和警衔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18.抓好党建“两覆盖”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第18项)

  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我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工作。一是加强我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各项要求,建立2017年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二是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对律师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引导律师行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举办专题培训班,创立《北京律师党建》期刊,运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我局还会同市委组织部、社工委对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深度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19.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年度绩效任务第19项)

  (1)扎实推动“放管服”工作落实。

  按照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扎实推动“放管服”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确实加强“放管服”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领导负责、人事警务处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认真研究落实“放管服”各项工作。既制定了《北京市司法局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总体方案,也分别制定了《北京市司法局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北京市司法局梳理公用服务事项工作方案》、《北京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方案,为落实“放管服”各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加强对市局各部门和区局“放管服”工作的培训,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放管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于2017年再取消1项行政许可事项,截止12月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精简为15项。

  三是完成全系统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关于清理规范本市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权力清单“市级统筹、上下联动”的清理规范规则。经过清理规范(新增1项、合并2项、划出6项)并组织三轮征求意见确认,顺利通过市政府审改办审核,截至12月底,我系统共清理规范“8+X”权力事项47项,按职权类别分:市局职权共42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职权19项。区局独有职权共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职权2项。按行使层级分:市局独有事项28项,市、区两级共有事项14项,区局独有事项5项。通过集中清理规范,实现精简一批、调整一批、规范一批事项,同时确保同一职权事项在我系统市、区之间实现“五统一”,即:统一类别、统一名称、统一依据、统一编码、统一实施主体。

  四是完成全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确认工作。按照市政府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首次启动了全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经过认真梳理并经过两轮现场确认,通过市政务服务办审核通过,截至12月底,全系统共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7项,其中市级19项、市区两级7项、区级独有1项。大力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关于公布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7]7号)要求,我局2项中介服务事项列入保留清单。

  六是坚决清理各种不必要的证明。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7]2号)要求,我局制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我局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组织机关各处室对本行业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进行全面清理,经过四轮修改确认,汇总形成了我局清理证明底单和研究报告,并报市政府审改办审核。2017年我局3项证明事项被列入北京市第三批拟取消证明清单。

  七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组织具有行政检查职能的部门召开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5项抽查事项),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2017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347次。

  八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梳理“办事效率”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的通知》,开展存在问题摸排,针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基层等对外服务事项的程序进行自查梳理,对有简化空间的程序予以简化。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效能。

  (2)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严格绩效管理考核。(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4项)

  一是深入推进项目化管理。根据全系统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形成7个方面34项任务148件具体工作。每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认真研究全局绩效任务内容,按照主要职责、年度任务、任务来源、任务目标、主管领导、责任单位等项目,进行了逐项明确。2017年我局绩效任务包括17个大方面23项具体任务,基本涵盖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单位、各部门分别对各自工作进行任务再分解、步骤再细化、责任再明确,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推进时间、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领导干部挂钩、有具体人员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力度。《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后,我局针对涉及的2项主责任务和7项共性任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制定了详细的落实预案,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督办。严格落实日常督查,逐月制发《督查专报》,按时报送阶段进度。对于推进不力的工作,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单。健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将工作落实、特色创新等统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强化效能监督检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5、198项)

  忠诚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明确新年度监督执纪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研讨谋划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做好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日常检查监督与节日期间重点监督相结合,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公务用车、公款吃喝、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工作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2017年初,对2016年度社会测评结果进行了分析,将反馈问题按照部门职责逐项归类,要求各区和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整改工作。加强了对班子成员“两学一做”教育剖析问题整改和“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深入研究我系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下发相关通知,对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出要求,对10类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检查。五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以治理庸、散、懒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作风。

  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纪律审查。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党风廉政建设遇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有问题线索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建章立制,完善“四种形态”有关基础制度。明确每种形态界限,将各种处理方式按照有关精神要求划分到各种形态之中,建立了信访案件季度分析制度,着力从信访举报、专项治理、案件办理、审计监督、执法监察和警务督察中发现线索,对违纪违法问题抓小抓早抓及时。每季度进行数据分析,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系统干职违纪违法特点和规律,针对专案、处置线索暴露出来的某些领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年度绩效任务第20项)

  此部分内容包含在二、(一)、19.(1)中。

  21.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年度绩效任务第21项)

  此部分内容包含在二、(二)、1.(1)和二、(三)、2中。

  22.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28项)(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年度绩效任务第22项,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85、186、187项)

  一是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局长办公会讨论法律服务民生问题。我局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对外公开的局长办公会,局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局法律顾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新街口街道的居民代表列席了会议,同时在首都政法综治网进行了直播。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听取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关于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方案》及在全市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工作的报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结合议题内容,就如何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律师在加强社会法律服务中作用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是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我局在全市“两会”后,启动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会,对受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进行介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强调了办理工作的时间节点,明确了办理工作标准。我局认真开展了28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我局主办的14件(单办的3件)、会办的13件、参考办理的1件。9件涉及人民调解业务、4件涉及律师管理业务、1件涉及法律援助业务、1件涉及司法行政综合性业务、5件涉及法制宣传业务、2件涉及公证管理业务、5件涉及刑罚执行及帮扶教育业务、1件涉及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业务。涉及我局相关处室共有10个。“140项意见建议工作”中涉及1项(第七项)意见建议由我局主责办理,根据该意见建议相关内容,经局领导批示交由我局律师主管部门办理。其中,建议、提案及“140项意见建议”会办件(13件)、参考办理件(1件)已在5月5日前办结,并将会办意见上传办理系统;主办或单办件(主办11、单办3件)、“140项意见建议”(1件)已在6月26日前办结,并将答复意见上传办理系统,同时向代表、委员寄送书面办理意见。

  三是接受市人大会下建议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承办会下建议提案3件,已办结。

  23.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第23项)

  完成了年度任务。

  (二)本年度落实绩效整改和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1.党中央国务院各专项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政府督查、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和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反的整改情况。

  (1)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将2016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从总体评价、服务水平评价、重点工作评价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随后,我局全面开展了绩效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结合职责认真开展了问题的查找、原因的分析和措施的制定。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局绩效整改工作专题会,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围绕专项考评扣分情况、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各责任处室就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进行了汇报。会上,提出具体要求:绩效整改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指导,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工作开展。我局明确了各项整改措施的主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并列入2017年全局督办工作,为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打下基础。

  (2)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意见建议向局主要领导作出汇报。按照局领导指示,就涉及服务水平方面,包括信息公开、规范服务、办事效率、廉洁行政和职责履行方面,包括司法考试考点设立、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权利作用发挥等意见建议内容,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处室。并结合全年绩效任务目标,逐项督查意见建议整改落实。

  2.政务服务。

  (1)统筹做好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服务工作。

  我局进驻服务中心窗口涉及多个部门,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统筹协调,2017年建立了进驻中心处室工作群,随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服务窗口遇到的问题。统一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标准,引导我局进驻中心处室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整体服务质量,积极落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部署。2017年,我局进驻工作人员按时到岗,文明服务,规范业务办理,实现了零投诉。

  (2)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

  依托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拓展网上办理深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指南。已完成了自有业务办理系统与全市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对接;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与业务办理系统中的实现名称全部一致。加速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程。

  (3)积极做好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密切军地感情,我局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进军营”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围绕军人密切关注的宅基地纠纷、婚姻继承、财产变动等方面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官兵提出的法律疑惑。二是推动“法律援助助军行”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以“法律援助助军行”为主题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三是为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我局全面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法律服务对接机制,编制服务名录,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部门和人员,为有需求的部队提供法律咨询、公证、鉴定等服务。组织律师为部队、军人家属、退役人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把律师许可工作与服务军队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军队律师转社会律师工作,满足部队官兵执业要求。

  3.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一是加大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新梳理与统计我局40名系统用户,覆盖了17个处室、3个直属单位。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除尚未出具复议、诉讼结论的以外,有关部门均维持我局答复意见。无败诉或经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等情形发生。三是完成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认真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确保纳入清单管理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督促各处室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扩展政务公开领域,逐步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清单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数字北京”平台进行归集和推送。对我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五是积极完成政民互动工作。六是是积极推动会议开放工作。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新街口街道居民代表列席会议共同商讨公共法律服务、热点民生等议题,并在首都政法综治网进行全程直播。七是信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八是进一步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增设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活动飘窗专栏等8个新栏目。积极推广市局官微公众号。督促重要栏目调整与更新。每月初对上月门户网站整体运行、各栏目更新等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市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进行梳理,并对问题及时整改。

  4.市领导批示事项办理。

  完成了年度任务。

  5.应急管理。

  完成了年度任务。

  6.预算绩效。

  完成了年度任务。

  7.保密工作。

  完成了年度任务。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市委巡视整改等方面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6项)

  一是认真谋划部署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分析,对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基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局党委部署后,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分别研究部署了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本年度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表。印发《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48项,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围绕岗位职责,为市局领导、监矫两局主要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制定了个性化责任清单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达到了“一岗一书”的个性化要求。继续坚持市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制度。同时坚持下管一级,首次推行了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正职与副职、直属单位副职与分管科级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把主体责任继续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

  四是改进全程纪实工作,加强指导检查。改进全程纪实方式。设计启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表册》。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领导干部随时记录、全程留痕。完善全程纪实制度。2016年印发《北京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试行)》。加强全程纪实情况日常指导检查。开展了全程记实表册记录情况专项检查,之后结合巡视组要求进一步整改完善记实工作。

  五是按照纪检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相关机构及职责。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市纪委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调整北京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机关纪委,归并了内审职能。2017年11月召开市司法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随后机关纪委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按照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通知要求,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和时限。目前机关党委、律协党委、公协党委及所属党组织均按要求规范了纪检委员设置,共设纪委书记或专兼职纪检委员46人,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一律由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纪检工作网络实现了全覆盖。按照司法部的调研要求上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机构改革后纪检机构设置、职责落实等情况。

  六是做好年中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总结方案》,组织召开述责述廉半年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亲自听取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带队听取了监矫两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书面向主要领导述责,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逐人的点评。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了上半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是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认真做好传达学习和推进落实工作,向市委政法委报送了《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的报告》。

  八是开展正风肃纪系列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提醒教育,组织相关部门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国庆、中秋三个时间段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正风肃纪。

  2.略。

  完成了年度任务。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2017年所有绩效任务都圆满完成,不存在未完成项目。

  特此报告。

  北京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ghjh84/4999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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