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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调转档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0年11月28日进行,因筹备工作需要,自11月25日至27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档案调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等相关工作暂停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大家相互转告。

  
2020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011/t20201123_4115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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