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第98号)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65号)要求,现将经山东省司法厅备案登记的全省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名册予以公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释义,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可以在侦查机关之间互相委托和接受司法机关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谨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监督。

  山东省公安厅监督举报电话:0531-85123421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全省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名册.doc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409/3afec2cb-e188-471c-b823-6834f174b5cf.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