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山东省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等九部分组成。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政府部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审核保密流程,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充实调整了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年内调入2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厅信息中心人员配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也都明确了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形成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全厅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工作规范的学习理解。二是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三是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工作效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中国﹒山东》和《山东司法行政网》两个网站,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0年,共对外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8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1.4%;法规政策类信息26条,占9.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0.7%;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0.4%;其他信息248条,占88.3%。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厅收到2次公民以书面申请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程序,所申请的内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我厅依据《条例》对所申请的内容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我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规定对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首先由拟稿人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再报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最后报分管厅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信息中心)对外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对因审查审核把关不严,引发纠纷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0年3月份,按照省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厅对已经在厅外网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厅信息公开栏目上已公开的信息重新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继续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改版升级,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审查保密机制、年度报告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有关文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司法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102/331E12CE8A924DE2893AE5B76B960F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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