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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公告
(第40号)
 
    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部已发布《公告》(第96号)。根据司法部《公告》精神,现就山东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3、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7市为7月6日至20日;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0市为7月10日至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17个省辖市各设立1个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具体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网上预约的确认日期、时间,由本人到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在我省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省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其中,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3、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可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在我省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4、在我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在工作、学习、居住地市司法局报名点报名,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的报名地确认时间、地点到报名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司法部《公告》(第96号)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5、本人到确认点现场采集照片。
    四、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260元。
    五、准考证发放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山东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于8月10日至9月10日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具备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条件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申请领取,领取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六、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条件、考试安排、考生复习依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等事项,请查阅司法部《公告》(第96号)。
山东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山东省暨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山东省司法厅 0531-82923162
    济南市司法局 0531-66608190  66608189
    青岛市司法局 0532-85912221  85912230  85912409
    淄博市司法局 0533-6218176
    枣庄市司法局 0632-3327070   3327635   3168619
    东营市司法局 0546-8336971
    烟台市司法局 0535-6660724
    潍坊市司法局 0536-8789721
    济宁市司法局 0537-2716921   2716995   
    泰安市司法局 0538-8512359
    威海市司法局 0631-5227493
    日照市司法局 0633-8816322
    莱芜市司法局 0634-6217544 
    临沂市司法局 0539-8317157
    德州市司法局 0534-2325528
    聊城市司法局 0635-2992073
    滨州市司法局 0543-3361587  6992915
    菏泽市司法局 0530-5383319
 
 
 
                                   山东省司法厅
                                二○一○年六月七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006/7166D33607754BEAB40CA2CE853363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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