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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兵分六路开展专项督查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兵分六路紧锣密鼓,督查有力推进落实。

  近日,为了解掌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中央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分赴山西、辽宁、江苏、湖南、贵州、甘肃6省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自10月开始,12月结束,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各单位等参加,组成6个督查组,由部级领导干部带队,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力度,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连日来,各督查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督查工作方案,综合采取“听、查、谈、访”等方式,深入开展随机走访和“解剖麻雀”式调研,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反映问题,及时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督查工作成效初显。

  开展督查工作势在必行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2019年1月13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条例》。《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政法工作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条例》贯彻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为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被列入《2020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中央政法委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深入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多次强调,要加大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2019年12月16日,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第四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上,郭声琨强调,要深入贯彻《条例》,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2020年7月3日,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上,郭声琨要求,要紧扣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重点围绕“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抓住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推动《条例》全面有效落实。

  10月30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主持召开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条例》督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此,督查工作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督查工作重点也已厘定。

  看“两个维护”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看“三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看“三个领导”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六大机制”建设是否落实到位,看“八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会议要求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集中高效开展工作。

  陈一新强调,开展《条例》督查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督查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督查组织领导,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督促按时整改落实,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拿到“任务清单”的六路督查组火速行动,纷纷赶赴各地,紧扣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三类领导主体的职责任务,围绕完善配套规定、健全体制机制、推动落地见效三个方面深入开展督查。

  督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还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

  这一幕谈话场景发生在山西,开门见山式的提问,直接切入正题。

  此次对山西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督查组一行人马不停蹄,以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果断开展工作。

  赶赴其他5省的督查组也纷纷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督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听、查、谈、访”四管齐下的督查工作模式,成为一大特色亮点。

  “听”即听取汇报,组织召开会议,听取省级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和掌握总体情况、创新做法、问题难点和意见建议。

  “查”即实地核查,查阅核对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文件、工作记录等相关工作资料。

  “谈”即座谈交流,与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市县党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省市县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的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访”即随机走访,通过现场察看基层政法单位、综治中心等场所,随机走访基层干警、干部群众,考察《条例》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通过灵活运用四种督查方式,督查组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了解掌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在督查工作结束时,将研究形成综合性意见,就贯彻落实《条例》的亮点、问题和原因、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向省里作初步反馈。

  此外,督查组还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意见会等方式,及时指出督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总结各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进经验以备日后进行复制推广。

  11月5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贵州省工作动员及汇报会在贵阳召开。督查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讲话,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代表省委作工作汇报。督查组副组长、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参加会议。

  景汉朝指出,开展《条例》督查,是解决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有力手段,是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要深刻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希望被督查的地方和单位加强对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11月4日,督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甘肃省汇报会在兰州举行。督查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白少康讲话,省委副书记孙伟主持,省法院院长张海波汇报全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督查组副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志杰出席汇报会。

  白少康指出,此次督查将深入查找《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希望被督查的地方和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同一天,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会见督查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及督查组成员。省委副书记任振鹤在情况汇报会上介绍了全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督查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原副秘书长、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樊绪银出席情况汇报会。

  王洪祥听取了江苏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后表示,希望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政法工作各领域不断探索成功经验,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11月12日,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会见督查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雷东生,督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唐朝一行。

  “对《条例》进行督查,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督查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基层,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发现、总结经验,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雷东生在会见时说。

  次日,督查湖南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会议在长沙举行。督查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反馈督查意见,省委副书记乌兰主持并讲话。

  姜伟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发挥好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注重加强有效经验做法总结推广,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而早在11月3日,督查工作动员部署暨专题汇报会就已在沈阳召开。督查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钊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汇报。督查组副组长、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徐海斌出席会议。

  刘钊在会上强调,被督查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好这次专项督查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支持配合工作,与督查组共同完成好这次督查任务。

  新起点上持续推进落实

  2019年5月,辽宁省委政法委代省委起草的《贯彻〈条例〉办法》出台。在此基础上,省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13项配套制度,积极构建了“N”项相关制度机制,初步形成了“1+13+N”制度体系。

  据介绍,“1+13+N”制度体系的主要特点集中体现为:坚持“四个突出”开展政治轮训,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的政治领导;提出“五个明确”,落实干部协管工作;创新“六项机制”改进协查方式,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的监督职能;注重“各个领域”全面一体推进,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的统筹能力。

  截至目前,“13”项任务中已有12项印发施行,“N”项配套制度机制已制定印发27项,对《条例》的持续贯彻落实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去年12月,山西省委审议通过了《条例》的实施细则,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方面制度机制,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省委建立常委会每季度定期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14大类35项制度规定,形成一整套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协管”“协查”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政治督察,出台《政治督察常态化覆盖意见》和《政治督察工作办法》;整合执法监督资源,制定出台“1+5”工作办法,打造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纪律作风督察“五查(察)”融合联动的监督体系,有力提升了执法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辽宁、山西只是一个侧影。各地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进行的一系列创新探索及当前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发现了当前各省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如学习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精神实质把握还要不断深入;在完善制度规定方面,有关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健全等问题,如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对此,督查组敢于动真碰硬,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对不足和缺点毫不避讳,和盘托出。

  让人脸红出汗的同时,督查组还针对各省存在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问题,逐一给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为各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指明了方向。

  既有肯定褒奖,又有加压推动。各省纷纷表示,将以此次督查为新的起点,持续推进《条例》落地落实。

  “《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的政法工作作出制度安排,意义重大。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强弱项、补短板、固根基,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楼阳生说。

  于天敏表示,对督查工作意见建议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把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推入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轨道,更有效地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娄勤俭指出,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他表示,江苏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着力锤炼过硬政法队伍,奋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和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聚焦整改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乌兰说。

  孙志刚表示,能否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检验各级干部是否践行“两个维护”的一个重要尺度。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督查安排,严格遵守督查纪律,确保督查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取得实效。要把握督查契机,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奋力推动新时代全省政法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在孙伟看来,督查组来甘肃开展督查,是对全省政法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和政治体检。他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支持配合督查组工作,以督查为契机,全面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提升全省政法工作质效。

  高位推动不松懈,基层落实干劲足。

  督查工作的效果很快传导到基层的“神经末梢”,迅速在广大干警中引发强烈反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贾俊兴告诉记者,他将以实际行动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增强政治业务素质,高效、公正办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人民司法发展的生动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我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遵照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将之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认真研究《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破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发展难题,将党的意志和主张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在检察工作中,以扎实的业绩、创新的举措、务实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项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盛敏说。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筑城广场派出所民警周跃认为,要坚定做《条例》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思维,恪守严格执法,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实的工作举措,努力做一名政治合格、思想进步、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

  重整行装再出发,新起点上谱新篇。

  此次督查为各省持续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深入把脉问诊,开出的一剂剂良方均被有效吸收采纳,必将推动政法工作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qmyfzs/fcdc/37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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