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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 “三项举措”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为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近年来,甘肃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自机构改革重组以来,金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始终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负责的工作格局。组织各股室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塔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塔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梳理监管流程。严格制发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并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布。实行需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梳理了部门报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提请合法性审查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政策解读、制定依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单位法律顾问审查等材料,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有章可循。2020年来共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两办下发3件,金塔县政府和政府办下发3件,涉及农业农村、工业、环境卫生整治、人才引进、疫情防控、物业管理等不同领域,全部及时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合法率达到100%,为改善民生、促进产业发展、疫情防控提供了法治保障。

  

  强化全程管理。严把审查关,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严把文件监督关,落实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原则,组织全县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清理2015年至2019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57件;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收集整理审核各部门、各乡镇清理结果文件41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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