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徽县推行“三项制度” 打造“阳光政府”
甘肃省陇南徽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普遍增强。惟其磨砺,始得玉成。2020年12月,徽县被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徽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示范创建为主线,健全机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信息,实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加强统筹谋划 自上而下抓推进
徽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了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压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多次就“三项制度”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目标任务、步骤措施,为工作开展打好了坚实基础。
突出教育培训 提升素质夯基础
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为目的,徽县县委安排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邀请甘肃政法大学、陇南市委党校专家精心授课,先后举办了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班、信息管理员培训班、业务骨干培训班4期。编印下发《三项制度三十二问》口袋书,为执法人员提供了第一手学习资料。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执法学习教育,累计举办专题培训会、业务学习研讨会78次。通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集中学习教育,解决了行政执法人员“本领恐慌”问题。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44个单位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1134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29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
推进改革创新 建立机制提效率
坚持创新共享、互联合作,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推动执法方式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成立了全县深化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组建城市管理等六支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达到146人。制定了《徽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主体、类型、程序等事项,进一步维护了法制统一,提高了行政效能。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杜绝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聚焦公开透明 彰显公平树形象
严格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自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为行政执法公开公示提供了依据。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在指定网站主动公开,进行动态调整。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执法单位服务窗口,分别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县公开行政执法信息909条,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注重全程记录 执法流程可追溯
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使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在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严格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县公安部门将执法办案录音录像光盘等,与执法案卷进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音像记录设备,全县设立询问室16个、听证室8个。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逐步实现了执法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狠抓法制审核 强化标准促规范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了法制审核办法,细化了法制审核流程,规范了法制审核文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全县共设立法制审核机构44个,配备法制审核员128名,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有人员。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各自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共编制了法制审核目录清单1328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82项。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全部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
通过在全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徽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了执法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2020年12月,徽县被授予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县荣誉称号。
在今后工作中,徽县将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县建设为新起点,持续深化依法治县工作实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开创法治徽县建设新局面。(陇南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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