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民法典》线上培训的通知
为提升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有效解决《民法典》在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近日,司法厅印发《关于举办全区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民法典>线上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司法处(局),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严格贯彻落实。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举办全区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民法典》线上培训的通知
各地(市)司法处(局),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为提升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有效解决《民法典》在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区司法厅决定举办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民法典》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9月5日至20日。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
三、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参训人员请自行下载并登录“无讼”APP进行学习。
四、参训人员
全区已领取区司法厅颁发的《律师工作证》并报名参加《民法典》培训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务必参加此次培训。
2.无讼学院为参训人员开通的无讼账号为参训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个人手机号码,参训人员可凭手机号码登录“无讼”APP进行学习。具体操作为:登录APP--点击【我的】--点击【课程学习】--点击【已购课程】--选择【西藏两公】--点击课程进入学习。
3.培训期内所有培训课程均支持回放。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009/t20200906_17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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