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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强戒所举行学习宣传活动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学法用法守法进行时

  

  ——甘肃省第二强戒所举行学习宣传活动

  

  (通讯员 郭锐)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进入新时代以后我国对《刑法》做的又一次重要修改。主要修改依据是根据实践、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种种关切给予积极的回应。为了让戒毒人员更好地学法用法守法,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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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干警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经过、修正内容、修正意义三个方面讲述了相关内容,对涉及袭警罪、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等方面,结合日常生活实际进行讲解。

  

  下一步,省二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干警和戒毒人员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推进法治甘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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