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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亮点频闪——记人民法院二○○九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在2月8日举行的2010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就人民法院2009年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和2010年的工作计划向领导小组作了汇报。

  黄尔梅说,2009年人民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少年法庭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少年法庭工作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少年法庭工作“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八字方针,要求切实做到“六个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了数名专职工作人员。会后,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对王胜俊院长和院党组的指示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对少年法庭工作进一步重视,不断加大对少年法庭工作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国少年法庭工作的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在上海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暨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论坛。会议充分总结了我国少年司法审判工作25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取得的成就和宝贵经验,并对今后做好少年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会议还就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议题进行研讨。

  ——开展调研活动,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少年法庭工作有序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少年审判庭受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范围的通知》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判决书样式和适用简易程序判决书样式;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分成三个组,分赴黑龙江、安徽、广东、上海、福建、河南、江苏等7省市对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已经修改了5稿。

  ——围绕人民法院“二五”和“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少年司法改革任务,继续推进少年审判改革。进一步总结17个试点中院的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扩大试点工作;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分别在北京二中院、广州中院及南京中院召开三个座谈会,围绕少年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经验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座谈,并委托广州中院、北京二中院分别就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适用程序和实体法问题代拟了两个规范性文件稿;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委托并指导上海市高院就设立少年法院开展了实质性论证工作;就中央部署的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涉及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内容,起草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研究意见报告,意见得到采纳。

  ——举办培训班,提高少年法庭法官队伍专业化水平。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第四期全国少年法庭法官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高院、部分中基层法院的350余名少年法庭法官参加了培训。

  ——创办《中国少年司法》,为少年法庭及其他少年司法工作人员提供了交流经验、少年司法实践与理论密切结合的平台,为推动少年司法理论发展、深化少年司法改革创造了又一有利条件。

  ——配合中央综治委预防办开展了对青少年重点群体的摸底排查工作,参加有关排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通知的会签下发及本系统开展工作的督促检查。

  ——与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联合开展了第六届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表彰工作。

  ——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汇报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研究落实改进工作情况,并参加了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研究论证会议,撰写了研究论证意见报告。

  ——参与撰写我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次合并执行情况报告;参加中欧人权对话框架下第19次司法研讨会,撰写论文并作主旨发言。

  黄尔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工作部署,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将继续做好少年法庭指导工作。最高法院将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相关综合治理及预防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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