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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1年03月30日10时)

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户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五山镇马山村砂咀集体建设用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五山镇马山村砂咀地上建筑物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五山镇马山村砂咀集体建设用地土地面积1060.26平方米,建成年代约2001年,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使用权期限至2042年11月30日。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五山镇马山村砂咀地上建筑物请参考照片,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变卖价:59万元,保证金:6 万元,增加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该集体建设用地整体使用状况较差,本院不承诺已披露瑕疵系拍卖标的物全部瑕疵,标的物也许存在尚不知晓的全部瑕疵,请意向购买人务必前往现场看样,并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及当地村委会。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以免变卖成交后过户交接手续时间过长。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缴纳时间及账户信息详见变卖须知,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九、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电话:010-68899946;010-68899665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400-602-8668

  监督电话:12368;010-68899723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变卖信息可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24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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