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的她,在诉前调解道路上发光发热
她已年过古稀,本可享受清闲,但怎奈无法割舍自己对司法工作的那份热爱,于是,欣然接受法院返聘,奉献余热,不亦乐哉,在先行调解的路上,她的“夕阳”别样红。她,就是2020年度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特邀调解员”获得者——东城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顾兵。
今年71岁的顾兵,工作起来依然风风火火、干脆利落。仅2019年一年,经她调解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就有208件,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和解撤诉的有26件。满墙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她全心付出的认可。她的事迹曾引发各界媒体的广泛关注,CCTV12、CCTV1“夕阳红”栏目、BTV“第三调解室”曾对她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北京晚报》以“退休二人组每月调解百起案件”和“调解员化解姐妹房产继承矛盾”为题报道后,被人民网等多家网站转载,甚至出现了当事人手拿报纸来法院主动要求找顾兵调解纠纷的场面。2017年,顾兵荣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十佳特邀调解员”,2020年,荣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特邀调解员”。同时,还曾荣获北京市司法局系统颁发的荣誉。
68岁当上调解员 发挥余热投身“诉前调解”
2016年5月23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与区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第二批调解员聘任仪式,正式启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工作(简称“诉前调解”)。自此,东城法院对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民间借贷、房屋租赁、房屋买卖、排除妨害、物业服务、机动车交通事故等纠纷开展立案阶段调解及诉调对接工作。
顾兵就是这批聘任调解员中的一位,这一年,她68岁。此前,她在基层法院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已有十九个年头,积累了大量的法律知识与调解经验,2015年刚刚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在家“休息”不到半年,又走上人民调解员这个新岗位,继续发挥余热。
谈到人民调解制度,顾兵表示对此并不陌生。她介绍说,人民调解制度是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和社会公德,对纠纷中的当事人采用规劝疏导和说服教育的方式,让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法律制度。该制度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民间纠纷也呈现出主体日益多元化、内容日益广泛化、表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等特征”。顾兵说。
所以,在立案阶段开展多元调解工作有助于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纠纷的合理分流、稳妥化解。
用“心”调解 挽回一个面临破碎的家庭
顾兵刚刚接受返聘一个星期,2016年5月30日,一对夫妻来到东城区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男方经常外出喝酒晚归导致两人感情破裂,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认为两人的感情有挽回的可能,建议夫妻二人先到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夫妻俩表示同意。
顾兵接待了这对夫妻,男方马某43岁,自己经营生意,女方姜某29岁,结婚后来北京,目前待业,二人于2014年初自由恋爱结婚,无子女,在北京无房产,目前租房住。
妻子姜女士提出,由于丈夫马先生晚上经常在外喝酒很晚才回家,自己经常等到深夜,时间一长,身心都受到影响,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所以提出离婚,姜某说着难掩伤感的情绪。
顾兵注意到,在妻子抱怨的时候,丈夫一直低头不语,不时看看妻子。等妻子姜女士说完,马先生说,因为自己做生意的原因,所以经常要出去应酬,喝酒晚归也是迫于生计,自己也很无奈。
通过两人的描述,顾兵感觉两人感情有挽回的可能,于是分别跟双方进行了沟通,丈夫马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工作需要,但以后愿意减少。顾兵关心地问妻子姜女士:“如果今天离婚后你住在哪儿呢?”此时,丈夫马先生也表示要不就别离婚了,但是,妻子姜女士仍然情绪激动,坚持要离婚。
“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时候很难强行说服”,调解员顾兵决定改变调解策略、以退为进。
于是,她对夫妻双方说既然你们执意要离婚,那咱们就根据你们的要求写离婚协议书吧。
稍后,顾兵根据二人情况拟好离婚协议,法官也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可。但是,顾兵凭着多年生活阅历,看出二人其实感情尚存,于是对二人说:“现在你们可以直接找法官判决离婚了,很快你们就不再是夫妻了,现在是婚姻最后时刻了,你们可想好了。”
听了调解员的一番话,一直坚持要离婚的妻子终于犹豫了,最后,夫妻俩对顾兵说:“我们再回去考虑考虑吧,明早给您答复。”
第二天,两人给调解员顾兵打来了电话,经过一夜的考虑,他们不打算离婚了,互相都对对方表示了谅解。
“特别感谢顾老师,您帮我挽回了婚姻,我原来一时气急,真想离了,还想请律师,当时以为到法院打官司怎么也要等上三几个月的,但没想到通过这个先行调解,不但没有闹到法庭撕破脸,而且帮我挽回了婚姻,还不收取任何费用,太好了,谢谢!谢谢!……”电话那头,丈夫马先生激动的说。
在顾兵的认真、坚持、善意、灵活的调解下,成功的挽回了一个面临破碎的家庭。
两次耐心调解 化解继承“之冰”
在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儿子作为原告,起诉父亲和大伯,主张按照祖母的遗嘱,继承祖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虽然祖母的遗嘱明确写明房屋归其唯一的孙子(即原告)所有,但祖父生前未立过遗嘱。大伯据此主张自己应有的法定继承份额并对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认为遗嘱是母亲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所立,并非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调解过程中,细心的顾兵发现,双方仍然顾念亲情,矛盾没有到不可调和的程度,所以决定分别与他们进行沟通。
考虑到大伯是书法家,家庭经济条件较好,首先选择与其谈话,希望多顾念亲情,劝说其尊重老人想照顾孙子的遗愿,体谅弟弟和侄子生活的不易。之后,与弟弟和侄子父子二人的谈话中,顾兵耐心释法,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分析利弊。
最终,在顾兵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并由法官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房产的继承问题刚刚解决不久,这几位当事人又来到了法院,这次是大伯作为原告把自己的弟弟告上法庭,主张法定继承已故父亲名下20余万元存款,实际上该笔存款已于母亲生前汇给了被告弟弟的儿子。
谈话过程中,顾兵了解到,大伯的起诉并不是真的为了金钱,主要是上次的问题解决后,他才发现弟弟一家隐瞒了20万元存款的事,对于弟弟的隐瞒行为感到气愤和失望。再次经顾兵的耐心解释和情感交流之后,最终大伯同意接受4万元的和解金额,法官对此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发生在一个家族里的两起继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不久后,顾兵收到了当事人亲手书写的书法卷轴,称赞其“公平公正,百姓心声”,并对东城法院调解工作表示真挚感谢。赠送书法卷轴那天,几位当事人与人民调解员顾兵一同留下了珍贵的合影,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温暖的笑容。
顾兵说,在调解时,重点往往不是解决单一法律关系问题,而是从矛盾的历史成因、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入手,根据案情特点、当事人性格,需要从不同角度对纠纷中的各方采用疏导、劝说、释法、析理等方式,来化解矛盾,力争使各种法律关系杂糅在一起的多年积怨得到彻底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24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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