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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作风整顿活动专刊第34期)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经济 大庆中院邀请民营企业家座谈

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百家企业进法院”活动深入开展,大庆中院邀请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召开座谈会,畅谈体悟、建言献策。

  大庆中院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扫黑除恶、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多元解纷、强化执行攻坚、兑现司法承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疫情防控、扩大公众开放、注重普法宣传等十方面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虚心听取了各位企业家的司法意见建议,解答了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并表示要围绕进一步加强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和改进法院工作效能,强化四个方面的担当作为。

  一是在强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上担当作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壮大民营经济的迫切需要,是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大庆法院将着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护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二是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担当作为。严防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正确把握犯罪认定标准;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注重涉及产权冤错案件甄别,坚决落实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疑罪从无等原则。

  三是在保障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上担当作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支持企业合理诉求;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是在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上担当作为。将优化营商环境转化为规范化、常态抓的重点工作,从健全司法服务措施、践行司法服务承诺、浓厚司法服务氛围、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建设司法服务平台六方面全面深入保障民营企业经营发展。

  与会民营企业家对大庆两级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法院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护林人”,并围绕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升企业家法治意识、加大破产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校企活动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文章出处:基层处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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