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祁阳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政法〔2009〕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省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高法政〔2009〕27号)和《关于印发等文件精神,祁阳县人民法院拟在湖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职位与计划
综合文秘1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技术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祁阳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内公开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或四级法官助理以下职级(不包含四级主任科员、四级法官助理)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综合文秘职位人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从事文字写作工作3年以上,提供本人起草的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或刊物采用的新闻稿件、综合材料、调研文章共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人员,须法学类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报考司法技术职位人员,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7.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2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指行政职级晋升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告相关部门不同意开考的,予以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3.报名地点:祁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办公室,电话:0746-3287723。
4.报名所需资料:
(1)《2020年祁阳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照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参考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若有改变,请以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行百分制。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因面试人员放弃等造成面试人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相关职位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德才表现和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计划缺额时,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与调入
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由组织、人社、编制、法院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手续。
上述事项未尽事宜,由祁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祁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祁阳县委组织部、祁阳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全程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祁阳县法院网将实时公布本次公开选调相关考试信息。
祁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676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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