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执行法官助理2名,宣传文秘专干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执行法官助理岗位选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有两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男性。
(二)报名参加宣传文秘专干岗位选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中文、法学或者新闻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一年以上的宣传或者文秘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内的;
2、曾经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步骤
(一)接受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请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HTTP://ldlxfy.chinacourt.org)下载《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交,在报名的同时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三张,报名参加执行法官助理选调的还必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既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娄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特快专递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人数低于拟选调的人数时,相应减少选调人员人数。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5月7日以前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布。
(三)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重点考查参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对法院相应专业工作的认识和思考,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执行法官助理的前6名、报考宣传文秘专干岗位的前3名为参加下一阶段面试人选。
(2)面试。重点考查参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分值为100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试人员的面试得分。
(3)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考察工作组,一同赴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全部结束以后,由考察工作组全体成员分别给各个考察对象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察对象的考察得分。
(4)合成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察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考察得分以及总成绩均第一时间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的高低分别确定报考执行法官助理的前2名和报考宣传文秘专干岗位的第1名为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依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遇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的排名予以递补一次)。
(五)确定拟调入人选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拟调入建议人选,经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同意以后,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决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
最终人选确定后,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不良反映的或者经查证反映不实的,依组织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办理调入手续
拟调入人员必须签署在娄星区法院工作5年以上的承诺书,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在选调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将事先电话通知本人并且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告。请务必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有需要咨询的,请致电0738-8520019,13507384499。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7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籍贯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入党时间 | 健康 状况 | 报考岗位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任职务 | 任 职 时 间 | ||||
现任职级 | 任 职 时 间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个 人 简 历 | |||||
需说明的问题 | |||||
报名资格 审核 意见 |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5031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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