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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绩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

时间:2021-03-13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法院网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及时传达和研究自治区对我院的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和分析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强化结果导向,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力地推进整改。通过抓住关键、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整改工作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列明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

  一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准脉、对准症,抓关键、把重点,制作问题清单,建立整改“一本账”,实行“销号”制度,针对自治区绩效办反馈的公众评议意见和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经认真梳理,当前全区法院工作中存在以下六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审判管理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需进一步巩固加强;四是需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五是需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六是需进一步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帮扶对象困难问题;七是司法公开需进一步加强。

  二、明确整改目标,实行常态化督整改

  我院党组多次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结合今年法院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逐项抓落实。在整改工作推进中,院绩效办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内网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整改落实成效。各庭处室对照整改方案,结合业务和日常工作抓落实,切实推动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整改扎实推进,立行立改成效好

  (一)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审判质效

  1月至11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58431件,审、执结663200 件,同比分别上升17.21%、19.16%。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8321 件,审、执结12634 件,同比分别上升11.47%和11.65%。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严峻挑战下,全区法院呈现受理、新收、审结、结案率全面上升,未结案件同比下降,结案数增长幅度超过收案数增长幅度的良好局面。

  一是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区法院“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的工作方案》,突出强化立案审查引导和办案调解释明说理,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推动提升纠纷解决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截止2020年12月20日,全区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3.57%,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

  二是开展全区法院“十佳百优”裁判文书、庭审、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各级法院推荐和初评、自治区高院邀请专家学者及资深法官进行复评,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关于全区法院“十佳百优裁判文书”“十佳百优庭审”“十佳百优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区法院裁判文书制作和庭审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完善高院机关员额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2020年6月11日印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员额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按照不同序列对高级机关员额法官进行审判业绩考核及奖金分配,拉大奖金分配差距,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广大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全局谋划,制定印发《2020年广西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央、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的规定》,指导督促全区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围绕三年决胜目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会战,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中央督办的3 件涉黑案件全部审结。三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45 件,一审审结808 件;判处财产性判项366 件12.59 亿元。向有关单位移交涉黑线索69 条92 人、涉恶线索1786 条2303 人、“保护伞”线索375 条450 人。

  (三)加强对下调研指导,统一规范裁判尺度

  一是强化自治区高院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经常深入联系点法院开展调研,2020年厅级领导带头到基层调研共85次192天,通过点对点的联系机制,更好地发现基层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二是加强宏观审判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用好审级监督、业务会议、案例发布、疑难研讨、态势分析、案件评查、文书评比等手段,关注审判执行运转、主要质效指标情况,分析办案质效,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解决;

  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及交流,各审判业务部门针对案件发改的具体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下级法院案件审理质量;

  四是对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并上报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根据需要研究制定统一标准供全区法院适用;

  五是提升上网裁判文书技术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覆盖面,依法公开各级人民法院各类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

  (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一是定期通报全区法院“3+1”核心指标情况,对指标落后的法院及时指出问题,督导解决。全年坚持每周下发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包括执行案件执结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等)通报,共下发43期,以全国平均值为标准,不断向先进看齐,全面提升广西执行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2020年4月13日印发《保全案件办理指引》,2020年4月9日印发《全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述廉工作办法(试行)》,2020年3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常态化建设的通知》,2020年12月7日印发《执行工作检察监督座谈会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此外,《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正在提交审委会讨论中,讨论修改后印发全区贯彻执行。

  三是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65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95亿元,共向101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25.11万元,向12人次发放集中保险救助金19.48万元;全区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667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1.35亿元;共执结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案件7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4378.17万元,执结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案件8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13485.12万元;共执结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执行案件660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62.24亿元。

  四是按时高质完成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的涉执案件2件,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件,积极与代表、委员及时沟通,详细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代表、委员对我院办理议案和提案工作表示满意。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干警相关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的落实

  一是开展2020年全区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遴选254名员额法官。

  二是从全区法院抽调30名员额法官到青秀区法院挂任审判员,协助开展清案工作,缓解青秀区法院办案压力,促进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加大利用空编招录公务员力度,2020年全区法院共招录公务员409名。

  四是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改革,完成全区法院在岗书记员转任2848名,开展两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招录746人。

  五是推进司法人员分类改革,员额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等级晋升选升常态化制度化。五是推进法官相关待遇政策落实,督促各级法院落实《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三)》已经明确的员额法官9个方面待遇以及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六是开展院领导慰问先进个人、困难干警、牺牲(去世)干警亲属相关工作,完成法院系统因公牺牲人员的“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核实及发放工作。

  (六)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坚持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位,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以员额法官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法院干警培训工作,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培训,全面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一是突出政治培训要求,举办一期高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培训140余人,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班4期,培训全区法院处级以上干部(含四级高级法官、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及以上)共660人。委托百色干部学院举办一期全区法院政工党务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培训全区法院政工干部100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干警培训的主要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次必修课程,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二是坚持抓好专业培训,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内容。区分培训内容举办3期《民法典》专题培训班,通过地面培训与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全区法院审判执行人员约1万余人,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讲堂”14期,全区累计约3万人参加培训。邀请江必新、胡云腾、石宏等知名法学专家教授前来讲座授课,培训约6000余人。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1期执行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人员100人。

  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举办第一期全区法院优秀青年干警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遴选100余名全区法院优秀青年干警接受强化专业训练。

  四是加强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训。举办2期法官助理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全区法院新任法官助理进行了轮训。举办了1期档案工作培训班,1期信息化工作培训班,1期督查业务培训班,2期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1期全区法院档案工作业务培训班,1期司法统计业务培训班等专项培训班,培训人数500余人次。

  (七)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财力、物力向一线倾斜

  一是争取得到中央和自治区建设资金支持。积极沟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争取项目建设资金,2020年全区法院共获得“十三五”规划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6806万元支持,自治区配套资金5929万元支持规划项目建设(其中“十二五”结转项目379万元,“十三五”规划项目5550万元)。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全区各级法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目前福绵区法院审判法庭已投入使用,其他审判法庭项目已经主体封顶在二次装修装饰,将陆续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统筹诉讼费分配下达工作。2020年,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地方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39049万元,其中:安排自治区高院补助资金3909万元,占分配总金额的10.01%;支持中基层法院补助资金35140万元,占分配总金额的89.99%,重点支持基层法院“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审判业务经费。

  三是完成自治区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2020年5月,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崇左市、柳州市开展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深入了解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10月、11月,高院行装处先后到崇左市、柳州市了解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完成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下达工作。积极争取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配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全区法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55575万元,其中全区法院办案(业务)经费2703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8135万元和疫情防控补助经费410万元,支持基层法院装备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完成对基层法院司法保障调研工作任务。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玉棠带领调研组分别于2020年10月-12月到南宁、贵港、百色、贺州、来宾、钦州、河池、桂林、北海、防城港、崇左、柳州等市法院开展司法保障工作调研,了解经费保障情况,帮助解决经费保障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及时汇总调研情况形成报告。

  (八)聚焦审判执行,优化绩效考评指标

  一是修订并下发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绩效计划》《2020年度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方案》,突出落实好2020年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根据2019年新收案件及人均结案等情况,首次将16个中院分为两个序列,设置不同的考评标准分别进行考评,指标考评更精准。

  三是考评指标设定突出年度重点工作,继续向审判执行工作倾斜,增加政治建设考评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考评,加大“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指标权重。

  (九)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切实保障帮扶资金落到实处

  一是压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精准施策,做好乐业县同乐镇刷把村脱贫摘帽工作。2020年,经自治区核验,刷把村“十一有一清零”指标全部达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整村脱贫摘帽,退出贫困村序列;

  二是加强对我院投入资金建设脱贫攻坚项目的监督管理。2020年3月至10月,黄海龙院长3次到乐业县督战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对扶贫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2020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零海康带领工作组到乐业县检查高院投入资金建设的脱贫攻坚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实施项目精准;

  三是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增加收入。2020年自治区高院机关工会、机关食堂采购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的猕猴桃、山茶油、黑木耳、大米等农产品,共计23万元;

  四是全面排查定点帮扶贫困村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未享受低保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在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农村低保排查工作,帮助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未享受低保的群众申请农村低保,2020年1月至11月,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新申请农村低保户共21户;

  五是加强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工作,加大力度宣传扶贫政策。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第一书记认真开展贫困户遍访工作,遍访率达到100%,通过遍访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扶智扶志,引导贫困户明白政策、明白感恩,切实增强脱贫奔康的内生动力。

  (十)加强司法宣传,推进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是依托官网强化“自留地”宣传。2020年“广西高院”微信共发布信息1263条,“八桂法苑”微博共发布信息904条,天平阳光共发布信息786条,“广西高院”头条号共发布信息906条,“广西高院”抖音共发布59条原创视频,其他平台也保持着每日更新,确保最新信息及时在11个平台全面铺开,形成点多面广的立体化传播矩阵,使广西法院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巧借媒体之力,多形式无死角宣传。2020年1月8日,全国法院第十一期“正在执行之绿城执行出击”全媒体直播活动正式开播,超1500万名网友在线观看;12月15日,“一站解纷争——壮美广西诉调新篇章”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崇左市、南宁市和北海市拉开帷幕,直播约1000万网友在线观看。12月10日至11日,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腾讯新闻等媒体记者和网络媒体大V走进崇左,体验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就,了解边疆法院诉讼服务、多元化解工作风貌。

  三是抓住重要节点,分类集中宣传。2020年共自主召开了9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涵盖联合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2019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广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广西打击走私犯罪新闻发布会、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全区法院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和广西法院金融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扫黑除恶专项发布会计划于12月底召开)。

  四是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应。5月根据全区各级法院的抗议故事编绘的原创漫画《有你吗?在这幅令人永生难忘的抗疫长卷里……》一经推出,就获得广大网友的好评,生动展现了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广西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5月至10月,我院11个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民法典相关普法内容信息349条。其中,在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全区8位法官分别解读了民法典草案中的8个最新知识点;开设“一典就通”系列栏目,通过图表、漫画、案例等形式,生动具体地向社会大众全面介绍民法典的1260个条文;推出《来!挑战学民法朋友的极限,把这篇漫画@给TA》原创动漫,并开设“走进民法典小剧场”,推出《“豪横”的物业不再“豪横”》《是谁抛下的花瓶?》等以萌趣的卡通形象,生动的故事场景,让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深入人心。

  五是建队伍导舆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了《全区法院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搭建全区法院网络评论员队伍体系,全区法院应急队员有134名、网络评论员有208名,外网评论员有6名。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区法院网评员完成上级任务89次、微信转发评论14.1万条,组织412人对新媒体开展网评、点赞、推转、在看等41次网评业务“大比拼”活动。通过南京擎盾公司对涉法舆情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涉法舆情看得见、早发现、早引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88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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