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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世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兼职取酬,明知子女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未予纠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机构证照办理、药品销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世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世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世明简历

  周世明,男,1954年7月出生,汉族,安徽巢湖人,大专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3月 任某部队副团职干部

  1994年8月 任某部队正团职干部

  1996年10月 任省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8年12月 任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1年1月 任省纪委监察综合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2年10月 任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厅级主任

  2005年1月 任省纪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副厅级主任

  2012年10月 任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

  2014年11月 退休

  (广东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lsjk/system/2021/03/17/030079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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