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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丨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三驾马车”并驾齐驱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时间:2021-04-08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第十八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之即,内蒙古检察“两微一端”将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区检察中心工作,党建队建,脱贫攻坚、智慧检务、民族检察等亮点工作及基层一线先进检察人物、优秀检察官办案团队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民营经济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6条意见,坚持有效打击、依法保护、完善服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着力服务保障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驾好“有效打击”第一辆车

  着力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力度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严厉打击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严惩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招标投标等职权向民营企业“索拿卡要”等职务犯罪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版权、专利商标等犯罪,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办理的姜建云侵犯“沃尔沃”“矫马”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被评为2018年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驾好“依法保护”第二辆车

  着力拓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深度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与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举措同频共振,把握好司法的温度和力度。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以未经批准登记代替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严格把握经营活动中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对民营企业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明确可依法从轻处理。准确把握国家减税降负精神内核,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涉税案件,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对一起29人涉税案件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结合未对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的案件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行使不批捕不起诉权。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诉讼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处置民营企业财物等问题。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民营企业家反应强烈的法院送达违法、超期审理、执行难、执行乱等违法情形的案件。

  

  

  

  

  

  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大对涉民企案件的自我监督纠正力度。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及时予以纠正。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在办理米某飞、米某良法定不起诉决定复核一案时经审查发现,米某飞、米某良在自愿与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并已收到全部补偿款的情况下,拒不拆迁阻碍施工。施工方为加快进度、减少损失,先后以虚假租赁的形式支付32万元、再次签订110万补偿协议。基层院作出的法定不起诉理由、类型均不正确,基于案件涉及定罪的关键事实没有查清、证据不足,综合考虑扭转当地拆迁补偿乱象,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将原法定不起诉变更为存疑不起诉决定,并利用宣告进行法治宣传,在当地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驾好“完善服务”第三辆车

  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精度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打通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与2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定点联系。4个基层院建立了与民营企业的定点联系、走访服务机制。打造常态化法律服务方式,与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企”活动,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防控风险。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相结合,打好组合拳。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开展多方联动,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案例评选。推选13个具有典型性涉民企案件,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推出“法治服务包”助推民营经济“加速跑”。杭锦旗检察院在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伊泰化工等企业建立“检察服务民营企业联络点”,提供民商事、刑事等精准法律服务。达拉特旗检察院在当地发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快速流转、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制度,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在线接受咨询、受理意见、及时反馈,依法处理申诉,特别是对申诉要求纠正涉产权刑事、民事等生效裁判的,及时、优先办理。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dwjs1/jcgg/202104/t20210408_3193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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