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五个围绕” 全力推进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建设
第十八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今日召开,内蒙古检察“两微一端”将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区检察中心工作,党建队建,脱贫攻坚、智慧检务、民族检察等亮点工作及基层一线先进检察人物、优秀检察官办案团队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2019年以来,呼铁检察分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铁检机关核心业务,用心用力做好统筹领导、资源保障、案件办理、督促整改和改革探索等工作,累计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44件,立案办理9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推动建设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取得阶段性成效。
围绕落实上级部署
着力加强理念转变和统筹领导
呼铁检察分院不断加大党组统筹协调力度,牵头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和办案指挥中心,实行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办案统一指挥和信息统一发布的“四个统一”机制。坚持党组全面抓、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和部门直接抓,召开20次党组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线索获取、案件管辖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等10余项问题。明确公益诉讼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承担首要责任,在两级院部署开展了“三个一”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共讲授公益诉讼讲座6次,申报5个调研课题,带头办理19件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修改完善了机关和对基层院两个考核办法,调整公益诉讼工作分值占比,对公益诉讼业绩突出的基层院、部门和个人在考核考评、评优晋级中给予倾斜,切实调动干警积极性。
围绕提升履职素能
切实加大人才科技保障力度
立足主司定位,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支持下,协调编制部门为两级院单设7个公益诉讼部门,选调原自侦、刑检、民行部门的36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公益诉讼部门,探索从系统外引进环境资源、技术信息等高层次人才,持续优化公益诉讼人员配备。创新开设了“学思用”大讲堂,两级院检察长带头授课,并先后邀请呼和浩特、包头、通辽市检察院,呼铁中级法院等专家讲授公益诉讼理论和办案实务10个课时。借鉴自治区检察院与“沪苏浙”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模式,与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海市检察院签订了公益诉讼办案合作和人才培养协议,累计选派7名干警到兄弟院学习锻炼。坚持“公益诉讼+科技”战略,投入1500余万元建成了“法眼”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和公益诉讼主题公园、文化长廊,在全国检察机关中优先配置了远程办案指挥、司法修复监督和司法鉴定等功能。坚持数据为王,与自治区政务云中心、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5家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累计收录法律法规19余万条,办案人才700名,技术装备300件,鉴定机构2162家、专家1.5万名,获取各类线索3000余条,在公益诉讼线索获取难、司法鉴定难、修复监督难等问题上有所突破,得到了李琪林检察长和上海、呼伦贝尔等区内外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围绕守护社会公益
始终把办案摆在突出位置
探索将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纳入公益诉讼办案范围,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了联系配合、线索移送、协作取证等“十项机制”。主动走访自治区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加入铁路护路联防小组,探索建立护路+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围绕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提起诉讼等事宜先后与铁路中院、呼和浩特铁路局军事代表室、内蒙古环保联合会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合作共识。结合开展“送法进企”和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深入管内站段公司走访调研。发挥驻站检察室优势,在呼和浩特、乌海、二连浩特、赤峰、满洲里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5个,选聘60名铁路职工担任联络员。广泛利用铁路车站广告大屏、列车广播等平台开展公益诉讼宣传,研发了“铁检公益”微信举报小程序,实现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坚持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铁路安全”“河湖清四乱”“四个最严”等活动。两年来,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公益诉讼办案量首次超过刑事检察案件量的50%。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紧盯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累计办理铁路交通领域案件59件;聚焦保护内蒙古草原,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案件61件;积极探索办理水库行洪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等”外领域案件6件。办理的包头地区京包线积水危害铁路交通安全和乌海市海勃湾区违法建设堵塞河道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入选2019年自治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围绕促进共赢多赢
下大力气提升案件质效
持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全面细致调取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做到精准监督。积极引入无人机、司法鉴定等专业取证模式,两级院全部购买了无人机、快速检测等调查取证设备,运用无人机调取证据50余次,邀请鉴定专家对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系列案件开展了水污染司法鉴定工作。率先在全区检察系统建立检察建议备案审查机制,出台了《呼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制度》等办案规范,两级院78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全部经检委会集体审议通过。积极践行恢复型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两级院办理的80件案件进行逐案跟踪回访,紧盯问题整改,确保检察建议真落实、真见效。强化与行政机关事前沟通和事中协商工作,把督促解决问题、守护社会公益作为办案的根本目标,尽最大努力协调督促行政机关在诉前阶段解决问题,确保实现多赢共赢。通过办案累计对铁路安全线两侧违法围垦造田、烧荒、建筑彩钢房、倾倒垃圾等50余处危害铁路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两年来,通过办案累计督促清理铁路沿线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1.3万吨,恢复铁路线路保护区41.2亩,清除火灾隐患132处,修剪树木6261棵,加固拆除彩钢房顶109处,拆除违建房屋1万余平方米,切实维护了“车轮上的安全”。
围绕夯实主司定位
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办案模式
围绕做大做强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设立了《呼铁检察·公益诉讼专刊》,检察长带头组建专门调研团队开展调研,共申请并结项自治区检察院调研课题4个,累计在各类法学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充分发挥铁检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优势,坚持上下一体、联动办案,主动争取办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等公益诉讼案件35件,办案地域涉及自治区10个盟市地区,重点办理了包头市达茂旗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草原局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非法采矿、破坏草原和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怠于履行对集通铁路周围安全监管职责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相关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并积极整改。集宁铁检院联合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办理了首起涉铁领域跨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针对铁检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范围不明确、个别案件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呼铁检察分院主动向自治区检察院报送了扩大铁检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范围和解决通辽、海拉尔铁检院双重管理体制的报告,结合办理涉铁类公益诉讼案件实践,提出了由铁检机关集中管辖铁路交通、自然保护区、沙漠、煤炭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跨行政区划案件的建议,努力做实主司公益诉讼检察院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dwjs1/jcgg/202104/t20210408_3193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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