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人物 >>正文

赵坤:草木含情,山水带笑

时间:2021-06-11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赵坤(右一)对一株被火烧过的国槐树进行详细查看并记录

  从检十几年间,他跑遍了全县11个乡镇345个行政村,先后两次获评全市“民事检察业务能手”;他主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当地的河流、湖泊,山峰、森林,厂矿、企业,垃圾填埋场、排污道口,文物遗址、烈士遗迹……无不留下了他坚实的脚印。他,就是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坤。

  蒙河水变清了

  12年前,赵坤考入蒙阴县检察院,实现了从律师到检察官的角色转换。根据他的业务专长,他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15年起,蒙阴县检察院首批试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此他就与公益诉讼结下了不解之缘。

  蒙阴县最大的特色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动能也在生态——全县共有大小河流178条,近百座水库,其中云蒙湖(原名岸堤水库)是临沂市水源保护地,承载着近200万人的集中供水任务。

  在赵坤看来,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必须主动担当作为。2019年初春,赵坤在“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专项检察行动中发现,县内蒙河流域存在河道内种植、养殖、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如果流入云蒙湖,将给水生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污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进河里,一到夏天,气味格外难闻!”附近村民对治理河道的呼声让赵坤意识到必须马上行动起来。

  “蒙河途经多地,是我县境内较大的河流,如果任由这样的情况继续,不仅会对群众饮水造成威胁,还会对沿河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必须立即整改。”该院随即与县水利局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寻求解决方案。情况摸透以后,赵坤和同事立即启动了公益诉讼调查,固定证据,查明相关单位的职责范围,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

  当地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拨出专项资金对河道进行清理。同年8月,100吨污水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彻底解决了沿河污水排放问题。当地政府还以此为契机,在部分新建社区中配备了污水处理设备,从源头上治理居民污水排放的问题。整改期间,赵坤和同事多次到现场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确保了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此外,赵坤和他的办案组还对全县境内40余条河流、20余座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3000余平方米,砍伐侵占河道树木1000余棵,餐饮场所关停7家……通过不懈的努力,全县的水资源保护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被毁矿山变绿了

  蒙阴县是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境位于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内,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山地丘陵多,森林覆盖率高。

  “案件不能一办了之,破坏生态不能一罚了之。”秉持这样的办案理念,该院始终把非法侵占林地、矿山开采作为监督重点,全面运用打击、预防等方式为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2019年9月,一条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入了赵坤的视野:“犯罪嫌疑人田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石灰岩销售牟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进一步调查发现,田某的行为造成了50多亩山地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在案件讨论过程中,赵坤提出,“不能只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只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一定要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为此,他几经周折,联系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多次实地勘验,制定了详细可行的督促恢复治理方案。

  “我们都应当珍惜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希望被告人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积极履行补救义务,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赵坤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田某限期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案件判决后,赵坤又多次和同事到达山体破坏现场,和当事人一起研究治理方案,督促当事人及时开展治理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被破坏的山体又重新披上绿装。

  在承办的另一起5家企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赵坤发现,5家企业虽未构成犯罪但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在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涉事企业赔偿444万余元生态修复金,异地补种400亩公益林。几个月后,检察官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到异地补种现场进行跟进监督,经检测,补种树木成活率达90%以上。

  名木古树得救了

  今年3月,赵坤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蒙阴县部分古树名木存在未依法设置保护标志或标志损毁,树木被火焚烧甚至死亡的问题,不但生态资源受到损害,也对当地的历史文化研究传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们感到既惋惜又心疼!”赵坤随即与同事一起发起了一场对名木古树的保护行动。

  该院先后向蒙阴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落实对名木古树的保护职责,进一步加强调查巡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两家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争取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10万余元,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落实保护措施。

  “俺家门口这棵老国槐从父辈起就没人管,咱检察官来了以后,没过多久就安了标识牌,周边也用围栏围起来了,俺们再也不用担心它被破坏了!”5月18日,当赵坤再次来到蒙阴街道谭家召子村时发现,村民孟庆仓家门口这株树龄超过1000年的古槐树已经落实了保护措施,标识牌上树种、树龄、管护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一目了然。

  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赵坤变得更加感性了:“草木含情,山水带笑,公益保护就在我们身边。守护公益,需要有一份情怀、有一份责任。”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徐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106/t20210610_52100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