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英模|张飚:办案时要感受到百姓“烟火气”
办案时要感受到百姓“烟火气”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检察院原监所检察科检察员张飚
2014年3月,张飚了解在押人员申诉情况。
张飚在石河子监狱查看检察长信箱。
2021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检察院原监所检察科检察员张飚退休的第十年,也是张飚因推动纠正张高平叔侄冤案引发媒体关注的第八年。
再次和记者谈起推动依法纠正张高平叔侄冤案,年已七旬的张飚显得十分平静。基层检察院工作32年,这位老检察官有着特殊的办案体会。
“那些尘封在历史中的案件不只是案卷,而是一个又一个的人生。”他说,办案的时候要感受到百姓“烟火气”。
当事人电话中一声谢,他已是泪流满面
张飚所在单位荣誉室内有一块木质牌匾,10公斤重,上面雕刻着的“公平正义”四个大字遒劲有力。这是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人被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宣判无罪释放后,专程从安徽送来的。纠正张氏叔侄冤案,当时被视为“具有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事件之一。
“张检察官,我是张高平,我被无罪释放了!谢谢您呀……我一定要到石河子去看望您。”2013年3月26日,张飚接到了一通终生难忘的电话,电话的另一头是被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后的张高平。
在这之前,张飚和办案组同事已经为这起案件奔波了5年。一次次地翻阅研究案件、多次发函、以个人名义反映案件情况……
退休后去杭州,张飚专门坐大巴重走了一遍张高平叔侄冤案发生时的高速路线,观察“作案地点”现场环境,测算汽车进出杭州高速路段经过两个收费站的大致时间。
“(这么做)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就是觉得这个案子有疑点,该做的工作没有做完。”提及当年审查办理张高平叔侄案的过程,张飚告诉记者,当听到张高平电话中哽咽着连声道谢的一刻,他已是泪流满面了……
依法推动纠正冤错案件后的张飚获得了来自社会各方的肯定。他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大最美检察官”等荣誉,还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获得了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奖章,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被中央九部委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伴随着荣誉而来的,不仅是鲜花掌声,更多的是期盼和期望。自那之后,张飚经常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来信,反映自己的诉求和委屈。这些信里有一封不太一样,它来自辽宁省丹东市第四中学高二(三)班全体师生,班主任卫齐在来信中这样写道——
“您坚持不懈用法治信仰托起正义天平,激发了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和崇敬。我学过法律,能够体会到您所面对的压力和困难,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来信中,有一位同学留下了自己的心愿:“我敬佩您的无私,敬佩您的善良,更敬佩您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担当。这让我看到了检察官的伟大所在,我要将我的职业梦想锁定为检察官。”
“求极致”的态度在年轻人中不断传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曾为张飚设置了办公室,并邀请他以特约检察员的身份重回一线协助办案。其间,张飚同自治区检察院干警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通过跨省调查,调取了大量证人证言,最终证实原审被告人的口供为“非法证据”。该案经自治区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经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最终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这起刑事申诉案件也是我国司法机关运用“非法证据排除”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的典型案例之一。
同时,石河子市检察院也以他的名字设立了“张飚办公室”,为此,他奔波在乌鲁木齐和石河子之间,接待信访群众,直到2018年因身体等原因离开岗位。
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张飚的“光环”并未减少。石河子市检察院的同事经常接到“找张飚”的电话。
“虽然已经退休了,但如果听说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我心里总是很着急。”让张飚感到欣慰的是,在他2011年退休之后,同科室的魏刚和高晨接过了接力棒,继续为张高平叔侄案推动再审。在此前,魏刚作为张飚所在监所检察科的科长,曾主导张高平叔侄案三人办案小组工作,突破了伪证人身份、DNA证据等案件的关键点。
“老百姓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找到检察院,说明他们依然相信法律。这种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任,让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动容。对检察官而言,这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魏刚说。
在高晨的心里,张飚永远是“张老师”。“张老师收获了如此多的荣誉和赞美,但他不在乎荣誉,只想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希望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解决。”
“职业生涯几十年,都不一定能碰到一个‘大案子’。但确保所办理的案件每个环节的正确、公正是每一位合格检察官都应该做到的。”如今,魏刚和高晨仍然奋斗在检察工作一线,张飚身上那种检察人“求极致”的态度也一直影响着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影响并塑造法治环境,对于法治工作者来说,或许是最高的奖赏。”魏刚表示。
“感受到普通人对公正的渴望,就不会无动于衷”
张高平叔侄案的依法纠正,在共和国法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大事件背后的“小人物”、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业绩的典范,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张飚受邀参加了多次英模宣讲活动。
“不辞辛苦、绝对配合”是宣讲团同事们对张飚的一致评价。尽管70岁身体已不如从前,但他依然选择再次奔波在乌鲁木齐和石河子之间,一次次站上宣讲台。
“他希望教育整顿能够达到目标和效果,让群众本不应该承受的委屈真正地被化解,让司法公正成为真切的现实,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体现。”作为宣讲团成员,石河子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彭阳感受到张飚传递出的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如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八师检察分院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像魏刚、高晨、彭阳这样的青年检察干警,已逐渐成长为检察机关的中坚力量——
“我们需要保持最大的克制、客观、公正,用证据来办案。如果只把自己当作办案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进行程式化工作,案件背后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情感都会被忽略。”
“案件不能只是案卷,案件背后是一个一个的人生。法律文本是冰冷的,但实践中的法律应该是有温度的。”
“我们应该去想一想,经办的一件又一件案件背后,是否对案件、当事人、社会产生影响。案件一件接着一件,或许应该抬头看一看,那些人、那些社会问题后来怎么样了?”
……
随着教育整顿的推进和对张飚事迹的学习,青年检察官更深刻地意识到,哪怕只是一件个案,对于牵涉的人而言也会有着非凡的意义,而检察官也更需要在职业生涯中坚守检察人对百姓“烟火气”的特别感知。
“想要公道,打个颠倒。”张飚在采访中数次提及这句话,“时刻不忘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换位思考,急人之所急。当你站在群众中间,感受到每一位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就不会无动于衷。”
“让公正看得见,让正义摸得着,是我们检察人永恒的追求。”这是张飚的信条,他向记者说起这句话的时候,眼神诚恳,没有一丝动摇。“‘烟火气’不就是‘人气’嘛。”
(见习记者杨景茹 记者王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6/t20210616_521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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