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动态2020年第八期
司 法 改 革 动 态
2020年第8期
(总第8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20年9月22日
编者按: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有关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狠抓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绩。
本期推出郴州中院、娄底中院、浏阳市法院、长沙市开福区法院的改革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郴州中院:
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
郴州中院从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入手,逐步建立目标明确、制度规范、管控精准、运行流畅的专业法官会议新机制,组建专业法官会议4个,并制定《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等配套文件。三年来,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9次,研讨疑难和新类型案件500余件,提供审判、执行工作思路和建议200余条,为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住三个环节,科学定位专业法官会议功能
一是靶向目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明确专业法官会议的组织机构和相关程序,使专业法官会议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并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专业法官会议组建的目的。明确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供裁判参考意见的专业咨询组织。突出强调专业法官对审判实践的专业指导功能,杜绝其成为“第二审判委员会”。
二是功能设计“实”。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团队长、审判长在行使审判监督权时,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有可能发生冲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有关方面或部门关注的影响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过程和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程序将案件提交相应的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充分发挥筛查过滤功能,形成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诊”机制。三年来,专业法官会议意见被承办法官采纳率达98%。
三是流程规范“细”。完善会议申请召开程序,专业法官会议必须是在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根据审判需要建立。细化议事流程,将会议流程规定为案情介绍、事项询问、观点发表、辩论交流、归纳总结等五个环节,有序推动意见发表。设置反资历规则,将会议发言顺序规定为职务、级别、资历越高的法官越在后面发言,保证在后发言的法官不受在先发言的法官的影响,防止“行政化”干预。完善会议记录,会议讨论情况由联络员和提请研究讨论案件的合议庭书记员分别进行全程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成员签名确认后装入案件副卷存档。
二、坚持三个到位,规范运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
一是遴选组成人员到位。打破院庭长优先的惯性思维,在成员资格条件把握上根据工作经历、审判经验等具体要素,遴选出政治过得硬、群众口碑好、法律业务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确保“政治性”“专业性”。突破各审判领域之间的组织藩篱,分管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别参加相关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可以同时兼任多个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增强“包容性”、“综合性”。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到位。实行会议成员单数制,各审判业务领域的专业法官会议成员人数一般为7至15人之间的单数,参会人数一般不少于5名本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实行会议回避制度,明确规定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在参加讨论时,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强化纪律管控,专业法官会议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不得泄露审判秘密,无正当理由一年缺席次数超过三次,应退出专业法官会议。
三是恪守权责统一到位。明确参会成员的权利义务,会议对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时,应当独立、公正,不受干扰;专业法官会议不进行意见表决,由会议主持人归纳会议讨论形成主要意见。突出合议庭和法官的审判权力与责任主体地位,拟制专业法官会议意见的效用,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不具有约束力,是否采纳由合议庭决定,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记录必须备案存档。
三、实现三个效果,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
一是在讨论意见转化上出成果。定期对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过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等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可供参考的意见建议。尤其对一些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强化后续整理分析,及时提炼相应的裁判规则或形成总结性报告供审委会研判,扩大对法官审案的指引效应。强调个案深化,注重成果转化。三年来,形成相应的类案规则1份,完成相关的调研报告5篇、学术论文6篇。典型个案研讨经验积累丰厚,成果转化效率显著。
二是在提升案件质量上出成绩。强化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及时汇总类型化案件信息和存在的共性短板,梳理研判类案或新型案件的新特点、新问题,定期筛查典型案例,制定由会议主持人提请审委会讨论后发布参阅案例或总结裁判规则,从案例评析、类案参考等角度统一裁判尺度。形成了可供参考的统一法律适用意见,切实有效提升案件质量,自开展专业法官会议以来,郴州中院发改率、重审率逐年下降。
三是在培养业务能力上出成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审判过程中为法官提供智力支持的作用,结合郴州中院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引导法官向“业有所专,案有所精”的学习型、专家型法官成长。注重法官助理作为联络员列席会议现场学习,让年轻法官助理在列席中切身感受有别于庭审之外的“审理”氛围。三年来,法官助理列席会议363人次,发表意见28条,被采用11条。这一举措,让年轻法官助理的办案思维短板得到弥补,办案能力得到锻炼,法官后备人才梯队储备有了纵深。
娄底中院: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娄底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多渠道探索、多举措发力,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量26533件,同比下降17.71%,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纠纷3701件,成功3332件,其中,娄底中院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7.28%,新收案件数量下降率居全省第二,“一站式”建设在全省诉讼服务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二。
一、诉源治理,“三化建设”解决群众纠纷
一是营造“法治化”良好氛围。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积极协调将“矛盾纠纷增长率”“矛盾纠纷化解率”“万人起诉变化率”等关键指标纳入市县区平安建设、“十无”村(社区)考核,推动出台《娄底市平安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因地制宜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及社区工作者的法律培训,积极组织、参加“阅读同行、书香同路”“乐坪乐”等志愿活动,以法治精神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密切结合群众实际,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认真组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利用“3•15”“4•26”“12•4”等重大节点,集中发放法律宣传手册8000余册;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大众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例30余例,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正确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搭建“多元化”解纷平台。突出全覆盖,依托全市1838个村级警务室及县乡村三级246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和农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审理点,指导调处矛盾纠纷;突出抓重点,针对道交、家事、医疗、劳动等矛盾多发领域,与市保险协会、市妇联等17家单位对接整合28个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平台;突出破难点,借助信息化,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APP、在线调解室、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市、区、镇、村综治中心“12345热线+”平台为龙头,以各区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基层综治中心为支撑,以志愿者微治理和村级事务管理为根基的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多元化”解纷平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新时代娄底版“枫桥经验”。
三是致力“实质化”纠纷解决。设立纠纷调解前置程序,积极探索适用调解前置程序的纠纷范围和案件类型。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登记立案前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实行“调解事项记载+司法确认”双对接,对于诉外解纷不成功案件,探索建立事实记载机制,即由调解组织或调解员书面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有争议的事实,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在后续诉讼中,法庭可直接就有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和审理;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可通过诉调对接平台,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符合确认条件的,予以及时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指导当事人进行修改补正。截至2020年6月,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389件。
二、窗口升级,“三个打造”服务群众诉讼
一是打造“为民法院”。发扬创新精神,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增强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以便利群众诉讼为导向,构建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整合立案庭的各个职能,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行使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把直接面向诉讼群众的事务全部推向前台,确保“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优化服务流程,制定和完善调解、立案的各项规定,实行“一案一干警”,详细告知当事人所办业务的流程,从安检到调解、立案全程陪护,真正做到“咨询有人应、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提高服务标准,倡导“微笑服务”,塑造“暖心窗口”,让人民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服务群众水平持续提高。与司法局合作,设立值班律师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建立领导每周接访制度,由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每周一轮流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切实解决群众诉求。2020年上半年,共在信访窗口日常接访160余案23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0余件,组织院领导集中与预约接访20余次,接待与处理信访问题300余件。
二是打造“智慧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向信息化借力,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诉讼服务。链接移动微法院,积极探索和推广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网上阅卷、电子送达,大大降低诉讼成本,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在指尖上办成事、办好事。以“服务人民、服务办案”为目标,完善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系统,立案登记由原来的10分钟缩短到3分钟。完善文书智能编写系统,更新文书模板37个,法律文书编写效率提高了30%。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丰富诉讼服务形式,电子书写桌、自助立案机、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自助查询系统、虚拟导航系统,硬件与软件齐飞,科技与人文同在。
三是打造“阳光法院”。充分利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窗口或者手机APP查询公开事项,及时、全面、动态掌握案件审判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921条、裁判文书2612份、庭审直播341场,裁判文书上网率、新收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均达100%,司法公开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观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件诉讼流程,模拟立案等,通过“零距离”接触法院,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管理提档,“三分举措”减轻群众诉累
一是“繁简分流”强速裁。结合本地区司法实践制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操作办法,以现有审判团队和人员为基础,挑选精干法官和优秀助理、书记员组建立案信访局速裁团队(2+2+2模式)、民事速裁团队(5+5+10模式)和刑事速裁团队(1+2+2模式),建立涵盖各类一审、二审民事、刑事的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采用“案由+要素”的智能筛选与“立案+速裁”的人工过滤相结合的“双筛查”案件分流模式,精准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打破“大锅饭”模式,采取计分量化方式,合理确定繁、简案件权重系数比,明确民事速裁团队所办案件不得少于全部二审民事案件的50%,平均办案周期不得超过40天;刑事速裁团队所办案件不得少于全部二审刑事案件的70%,平均办案周期不得超过15天。改革后,22.73%的员额法官审理了58.68%的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在2019年度湖南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中,该市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在娄底市政法系统中名列第一。
二是“任务分解”明职责。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制定详细的分工方案,明确“一站式”建设中各建设项目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时间节点,确保各建设项目高质量完成。同时,狠抓各基层法院“一站式”建设,及时发布工作专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改革效能。
三是“标准分类”促统一。规范类案裁判标准化建设,完善类案强制检索及类案不同判报告制度,制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常见类案裁判指引5个。实行发改案件点评通报,对存在的事实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问题,逐案进行点评。强化校核措施,形成裁判文书网上纠错、层层校核审查责任机制。组织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开展十佳裁判文书、十佳案例评选,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提升。
浏阳市法院:
注重四重标准化建设,提升速裁质效
近年来,浏阳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大力开展速裁工作,有效缓解人案矛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截至今年7月31日,速裁团队已结案3778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5.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3.7天,上诉率和发改率分别仅为1.51%,0.11%,助推全院整体司法绩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细化繁简分流标准,实现一次分流
打破原有的以庭室为单位分案的模式,以“可调解,能速裁”为分流标准,对案件实行全面导入、归类分流。一是量化分流。制定《简单案件立案识别标准》《复杂疑难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通过大数据分析,总结梳理出“案由、标的、主体、诉讼请求”4类案件繁简程度核心甄别要素,将事实清楚、给付单一的案件定为简单案件,实现科学量化分流。二是多层过滤。将案件分流端口前移至导诉环节,设置导诉台,除问询服务外,还在导诉台边上摆放诉前调解劝导书,由导诉员进行调解、速裁分流的第一道甄别、过滤、引导;在民商事立案窗口专门设置程序分流员,进行第二道甄别、过滤、引导,按照纠纷类型和繁简程度,为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程序。三是杜绝回流。创设速裁团队与普通团队“结对”衔接制度,速裁团队接手后发现不适宜速裁的繁案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直接转入结对普通团队审理,案件不再回流立案庭分案,实现案件一次性分流。
二、明晰审判流程标准,简化审理过程
细化职能分工,通过明晰庭前告知、开庭审理、归纳判决等审判流程,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庭审时间从以往的2个小时以上缩短为20分钟以内,当庭宣判率达80%以上。一是一次性告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将法庭纪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精简化、模块化,在庭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充分发挥书记员、法官助理的能动性,庭前完成身份确认、交换证据、审查诉讼请求变更等程序性事项。二是清单式提炼。针对特定类型案件提炼表格式《审判要素表》。如物业合同案件,从房屋位置、收费标准、何时催缴、未交原因及理由依据等方面提炼要素15个;金融借款类案件,从借款数额、有无担保、已还款数额、是否愿意调解、未及时还款原因及困难、还款计划等方面提炼要素17个。通过明确诉辩方向,当庭宣判率大大提高。三是要素式审理。灵活采取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连环作业。归纳标准化审理要素,采取质辩合一的形式促进速裁案件的快速审理。推行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提高撰写效率。
三、建立类案裁判标准,实现类案同判
着眼于审判团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类案同判”。一是专门团队审理。结合近年来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繁简类型、专业化程度三要素分析结果和法官队伍实际,先后成立金融借贷、物业合同、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四个专门速裁团队,形成四轮驱动,集中审理同类案件。组建法官助理团队,实行集中管理、调配、培训,有效发挥审判辅助作用。二是统一裁判尺度。定期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类型化案件(如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统一法律观点,发挥在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强化推送管理。升级办案系统功能,实现类案自动推送和智能查询功能。审管办定期对审委会、专业委员会讨论研究的类案、评查案件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裁判思路、裁判标准、审理要点,形成裁判指引和类案参考,及时发送员额法官参考。对法律适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经与审管办联系后发布评查通报,且每季度召开案件评查会议,促进法官统一法律认识。
四、完善服务保障标准,促进质效提升
以集约高效为标准构建服务保障机制,让速裁审判团队能够集中精力专司案件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一是诉讼服务集约。主动推行“让当事人在每个诉讼环节中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将过去零散分布于各业务部门的查询咨询、约见法官、文书送达、判后答疑、诉调对接等功能全部整合到前台,集中让当事人办理除庭审以外的所有涉诉事务。新建了当事人集中会见室,通过报纸、微信、网站等各种方式公布全部办公人员电话,当事人可以通过现场预约、拨打办公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线上线下全方位预约法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送达保全提速。2017年该院经过市委政法委统筹,充分依托社区单元网格化功能和地缘优势,在全省率先推行委托社区送达工作模式,并建立了“有偿委托+综治考核”激励制度,将社区送达纳入到浏阳市综治考核指标范围内,为破解送达难题搭建了新的“共治”平台。2018年,在总结集中保全、委托社区送达、电子送达等有益经验的基础之上,成立了12人的送达保全中心,并制定出台了相应工作规范,专门负责全院所有诉讼保全工作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三是辅助事务外包。积极推进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融合共享、互联互动,将能够由社会第三方辅助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扫描装订、卷宗流转等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全部剥离出来,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使得审判团队从繁重的辅助事务中抽身,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多元解纷送便利 诉源治理解民忧
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走出了一条具有开福特色的“解纷之路”。今年1—7月,该院诉前调解案件5171件,调解率同比上升12.15%,新收案件同比下降6.69%,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缓解。
一、高站位谋划,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
一是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局。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将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总体布局规划,统筹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进诉源治理长远发展。提请区委政法委出台《开福区多元化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制定15条具体措施,明确将辖区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努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区财政拨付100万元“以奖代补”落实人民调解专项经费。诉源治理已从法院着眼治本、破解“人案矛盾”的机制性举措,上升为党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性规范。
二是协调联动减少诉讼增量。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坚持末端矛盾化解、中端风险防范、前端治本清源相统一,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争取区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类型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激活非诉讼纠纷解决力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和数据协同共享,促进在诉讼前高效解决纠纷。引入泓一律师事务所、云天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保险协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力量,聘请67名特邀调解员,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1-7月,该院指导人民调解案件557件,调解成功率100%。特邀调解员龙增妹上半年调解案件242件,居全省第一。
三是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理送法活动,推进司法资源、力量下沉,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就地解纷格局。深化法治街道、无讼社区建设,出台《关于设立“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站”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设立16个街道诉源治理中心、98个社区多元解纷工作站,配齐“一站一法官”,整合社区民警、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力量,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高标准落实,构建多元解纷新机制
一是类型化打造调解平台。建立物业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10个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成立湖南华湘公证处驻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全程接受委派开展的公证调解、公证调查、公证送达、公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针对银行在房屋抵押类金融纠纷频发的现象,推出赋予强制执行公证产品,进一步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减少金融案件诉讼量。与区司法局、住建局联合构建物业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妥善办结明月商城、御景龙城业主诉开发商案件,审结物业纠纷案件1604件。加强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做到有信必录、有访必录、有录必全,实现来信来访及信访交办案件100%通过系统登记、办理、反馈。
二是一体化完善诉调对接。落实委派调解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平台应用,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司法确认等解纷服务,逐步实现在线调解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1—7月发起音视频调解2478件,居全省前列。用好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制定诉调对接工作规范,申请司法确认1221件,确保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增效。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组建17个速裁团队办案3164件,占全院办案数30.05%,形成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工作体系。
三是实质化推进“分调裁审”。持续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巩固年活动,全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设立程序分流员,努力构建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分调裁审”配套体系。明确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确定简案范围,实现精准分流。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全面运用智能语音、网上审理等方式,提升审理效率。1—7月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8.86%,同比提高9.17%。
三、高质量建设,开创诉讼服务新模式
一是大厅事务一站办清。对标《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按照“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解纷化、社会化”标准,完成800余平米诉讼服务大厅的现代化改造,建成“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畅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突出立体化诉讼服务设计,设立诉讼引导和辅导区,配备引导员,张贴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二维码,提供类案诉状模板。开辟检察官、律师专门通道,设立当事人接待室、无障碍设施,让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二是立案模式多元便捷。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为群众提供“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的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优化立案流程,配备自助服务终端,实质性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加强和规范网上调解、立案、送达等网上诉讼服务,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1—7月,网上立案2055件,网上缴费1243.1万,网上退费217.4万,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三是辅助事务集约高效。集约化办理是一站式服务的必要前提。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材料登记、扫描、流转、送达以及鉴定保全等审判辅助性事务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集约化管理,切实为群众解忧、为法官减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推行诉前委托鉴定机制,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配备专门送达团队,探索建立集约送达机制,1—7月完成电子送达19981次,把优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180057.shtml
上一篇:司法改革动态2020年第9期
下一篇:司法改革专刊第13期
- 又一波!最高法院工作...2020-05-28
- 库兹马发推:需要尽快...2020-05-28
- 山亭区司法局五项措施...2020-04-30
- 五莲县高泽司法所:法...2020-04-30
- 金乡县司法局开展“法...2020-04-30
- 办案、防疫“两不误”...2020-04-30
- 姜屯司法所开展安全生...2020-04-30
- 教育整顿 | 用人民...2021-06-05
- 费县马庄司法所未雨绸...2020-04-30
- 连续8年突破“千万箱...2024-11-27
-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人保...2024-11-27
-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王沪宁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2024-11-26
- 王振江率团访问柬埔寨...2024-11-26
- 第十五届农业贸易政策...2024-11-26
- 招商不能“一招了之”2024-11-26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