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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互加好友“隔空”和解40万作者:安阳县人民法院  黄宪伟 杨清亮  

时间:2021-08-20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们这儿先是汛情,又是疫情,这40万案款能执行到位,多亏了执行干警建立的这个‘微信群’,不用来回跑,这事儿就给办了,太谢谢了!”8月18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巩义市的申请人张某得知被执行人已将案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后兴奋不已,电话中、微信上多次表达谢意。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河南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210余万元。经法庭主持调解,达成了分三期履行完毕的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调解书。履行过程中,被告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了大部分款项,剩余40余万元迟迟不予履行,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今年7月上旬,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申请人张某家住巩义市,为方便联系,执行干警杨清亮将其加为了微信好友。并及时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赵某、河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被执行人赵某表示,履行了大部分案款后,现在没有流动资金,目前无能力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公司则表示,所有执行款项均应该由被执行人赵某承担,也无能力履行义务。

      “调解书上都记载的清清楚楚的,也不是说一句‘没有能力’或‘不应该自己履行’就能完事的,强制执行可不是儿戏。” “这是我手机号,也是微信号,你们考虑考虑,如果同意和解,就互加一下微信,便于以后沟通。”执行干警一边通过电话给两被执行人明理释法,一边向其讲解拒不执行的严重影响和后果。随后,执行干警迅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搜寻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将河南某建筑公司银行账号予以冻结。

      8月初,执行干警杨清亮手机微信提醒有好友添加,经确认系该案的两名被执行人。“不好意思,这段儿时间我们终于想通了,拒不执行影响太大了。您看看能不能给申请人说一说,从中间给我们调一下?”互加微信好友后,两名被执行人先后主动要求对案件进行和解。“当然可以,但必须要有诚意。申请人在巩义那边,由于疫情过不来,这样,咱们都别来回跑,我建个微信群,把大家都拉进来,大家有啥想法都摆在明处。”执行干警及时予以了回复。

      在这个只有执行干警、书记员、申请人和两名被执行人的微信群内,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纷纷道出了自己当前经济状况和内心真实想法。微信群内和解案件,很快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可,最终达成了一次性履行完毕的执行和解协议。

      8月18日,被执行人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将40万元执行款打到了法院指定账户。

      当前,网络查控、电话沟通、微信和解等形式办理案件,已成为该院常态化执行工作手段,既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又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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