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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一天执结赡养案受当事人称赞作者:新郑市人民法院  左世友 王利   

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太感谢你们了,我住院,还麻烦你们专门跑一趟给我送过来......”,11月8日,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攻坚一队队长赵鹏带领执行干警连政、王少阳将执行到位的执行款1800元赡养费送到正在住院的78岁古稀老人刘某手中,刘某感动不已。新郑市薛店镇刘某赡养费执行一案从收案到执行结案,赵鹏与团队干警连政、王少阳只用了一天,高效执行,让拿到赡养费的刘某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2021年7月,新郑市薛店镇老人刘某因赡养问题向新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两个儿子刘某林、刘某海给付赡养费。经法院判决,刘某林、刘某海每月分别支付其赡养费450元。判决生效后,儿子刘某海未依法履行义务,老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人赡养案件涉及各种亲情关系,稍微处理不当,容易激发更大矛盾。执行干警提前吃透案情,充分掌握当事人各种情况,制定最佳执行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赵鹏执行团队干警通过走访刘某所在的乡里乡亲,了解刘某家中情况,并坐下来与刘某海耐心的释法析理,使刘某海认识到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刘某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缴纳了执行款,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得知刘某生病住院的消息,连忙驱车前往医院将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老人一边点着头,一边说着感谢的话语,“法院干警知道我住院不方便去拿钱,亲自跑来送赡养费给我,我发自内心感谢。”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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