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安徽法院网讯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斗争工作,11月18日,滁州中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主持会议并讲话,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人员、院扫黑办及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以及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院扫黑办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省扫黑除恶斗争特派督导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标准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许徽强调,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充分认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意向重大政治任务紧抓在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投入力度不降,打击力度不减。二是组织领导再加强。既要充分发挥院党组统揽全局、领导小组汇聚合力的作用,也要强化外部沟通,积极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审判职能再强化。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持续发挥“立审执”绿色通道作用;严格公正适用法律,坚决防止“拔高”或“降低”,确保实体公正;全面贯彻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做好审执衔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及时解决案件存在突出问题。四是职能延伸再拓展。既要做好主责主业,也要积极延伸职能。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切实用好司法建议,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五是宣传氛围再浓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审判职能,全方位对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举措、工作成效、重大案件和先进典型等宣传报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1/id/6388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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