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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检察榜样|施方方:做好案件入口关的质检员

时间:2022-02-20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做好案件入口关的质检员

  ——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施方方

  

  走进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施方方端坐在电脑前,微仰着头,双手放在键盘上,双眉紧蹙,仿佛被一道难题困住了,周遭也好似笼罩着生人勿近的压迫感。

  随即,她熟练地拨出一串电话号码,轻轻地说着什么。似是难题解决了,当她放下电话,键盘的敲击声响起,压迫感荡然无存,又恢复了那熟悉的亲切感。

  自来到最高检案管办工作以来,“施方方”三个字从未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承办人一栏中,可有成千上万起成功办理的案件背后,都留下了她的名字。

  “守好案件入口关,要眼里容不得沙子”

  我们永远无法想象,一起案件的背后,关乎着多少人的悲欢离合。因此,司法机关在承办案件时,有着异常严苛的办案规定。比如,检察院专设案管部门,对进入检察办案系统的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动态实时监管。

  案管大厅是案件进入检察系统的第一站,案件需要在这里进行受理流转,方能出现在承办人的案头。一旦案件受理环节不规范,将对案件办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守好案件入口关,眼里容不得沙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坚决不能受理。”坐在案管大厅审查案件材料的施方方,就像一名产品质检员,所有不合格的“产品”都被她拒之“关”外。

  有一次,某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报送了一起案件。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时,施方方觉出了异样,一份名为《提请作出决定报告书》的材料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名称很奇怪,印象中没有这种文书类型。”施方方仔细查看了全部333种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的确没有这一种文书类型。

  在和承办人沟通确认时,对方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反而申辩说:“这个案子是否提请抗诉,检察长要求报最高检决定,我根据检察长要求制作文书,有什么错?”

  如此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不能糊里糊涂“带病”受理。在作案件退回处理的同时,施方方告诉承办人:“案件办理要每一份材料都严谨规范,怎么能自己创设文书类型呢?”

  和承办人沟通后,施方方又拨通了该省检察院案管部门的电话,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最终,该案依据正确的案件类型,制作了规范的法律文书报送最高检。

  做好案件入口关的质检员,不仅要严,还要快。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施方方严格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保证案件诉讼顺利进行。

  一天晚上,正在吃饭的施方方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对方是某省检察院案管部门的干警,对方焦急地问能否尽快受理该院刚报送的一起案件。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施方方迅速赶回办公室,开始审核系统中的案件材料,抓紧完成了案件受理。

  随即,她又给办案部门打电话,说明案件具体情况,请办案部门在系统中抓紧办理,保证案件顺利办结。

  “一定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办案”

  过去,不少司法工作人员都存在“轻程序重实体”的错误观念,认为只要办案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上的疏漏或偏差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程序公正同等重要。

  “一定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办案。”这句话,施方方几乎每天都要强调几遍。

  在一次案件流程监控巡查时,施方方发现,某一起案件已经作出了结案文书,但是系统中却迟迟没有结束案件流程。她拨通了承办人的电话,承办人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应该是系统问题。

  当即,施方方开始在系统中审查该案的每一步办案程序,发现承办人在“提出抗诉”的办案节点,制作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这才导致案件无法正常结束流程。

  类似的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每一次,施方方都能找到问题所在,排除案件办理程序上的瑕疵,维护办案的程序公正。

  “很多时候,不仅要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还要思考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施方方说,对案管部门来说,监督和服务并重,既要敢于监督,更要以服务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内设机构改革后的一天,施方方接到最高检一业务厅办案人的电话,对方在办理一起申诉案件时,遇到了难题。“第十检察厅(控告申诉检察厅)转来一起申诉案件,案件从分配给我时开始计算办案期限,但是调卷就花费了不少时间,使得我根本没有办法在规定的办案期限内办结案件。”

  其他业务厅在办理申诉案件时,是否也遇到同样问题呢?放下电话后,施方方分别向各个业务厅了解申诉案件在第十检察厅与各业务厅流转过程中调取案卷的问题,发现的确存在调卷时间过长影响办案期限的问题。

  如何让申诉案件的流转更加规范顺畅?如何让申诉案件不因调卷而超期?施方方在办案情况通报中指出了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最终,第十检察厅和相关业务厅针对该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通过将调卷时间从办案期限中扣除等方式,确立了更为合理规范的申诉案件流转方式,并同步优化办案系统。

  “记得每天导出程序性信息”

  2017年10月的一天,施方方接到了一通令她难忘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最高检案管部门吗?”

  “是的,您有什么需求?”

  “我想问问我女儿的案子有没有什么进展。”

  打电话的是一位母亲,她的女儿在学习舞蹈时,因训练不当造成身体残疾。母亲认为法院历次审判裁判不公,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诉。当地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请最高检抗诉。

  之所以打电话,这位母亲就想知道案件有没有新进展。听到这里,施方方对这位母亲说,最高检早已在网上提供了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随时了解案件的诉讼进展,并告诉这位母亲如何查询。

  “我知道可以在网上查询,可我还是想给你们打电话,万一有新进展呢。你不知道我天天看着女儿躺在床上,心就像刀割了一样。”这位母亲的话,触动了同样作为母亲的施方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大姐,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每天把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导入互联网,让您在第一时间知道案件的办理进度。”

  至此之后,施方方的电脑上多了一张醒目的便利贴,上面写着“每天导出程序性信息”。“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即使再忙,也要每天完成这项工作。”施方方说,在一次全国案管业务培训时,她把这个小故事讲给了大家听,提醒所有案管人都要做到程序性信息每天导出。

  后来,一位基层院案管部门同事见到施方方时,认真地说:“你讲的那个母亲打电话的故事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现在,我也在电脑旁贴了便利贴,写着‘记得每天导出程序性信息’。”

  “我最难忘的是,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每次给最高检案管大厅打电话请示案件,都是方方接听,从那开始,我记住了她的声音。”一位省级检察院案管人对施方方最深的印象,是专业和坚守。

  那时候,许多单位和部门都按下“暂停键”,而为确保检察办案正常运转,各级检察院案管大厅每天都有人坚守,最高检案管大厅则是施方方一人负责。

  两周,一个人,她撑起了最高检案管大厅的“一方天地”。雨雪交加的那天,她愣是走了两个多小时,赶在上班前出现在工位上。

  很多人并不知道,在全国20万检察人中,有约2万人像施方方一样,在做着案件管理的工作,他们平凡却不可或缺。

  如果有人问,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孰轻孰重?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今天,他一定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同样重要。

  因为在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的背后,还有一群人在默默做着案件管理工作。尽管他们的名字从未出现在案卷上,他们的身影从未出现在公诉席上,可他们却以严谨细致的专业能力,助力每一起案件实现公平正义。

  (全媒体记者孙风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1/t20220124_542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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